别把公租房搞成全民福利
目前我国住房体系不够健全,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无法覆盖全部的中低收入群体,存在“夹心层”现象。通过大力发展廉租房,最终能够保障占城镇总人口5%~10%左右的低收入、居住困难群体;通过经济适用房制度,大致能解决5%~10%左右的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问题。但是,还有10%~20%左右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包括外来人口)或者不符合廉租房准入标准,或者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夹心层”,政府应该通过公共租赁房解决其居住问题,其租金补贴标准要比廉租房低。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全新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已变得越来越急迫。实际上,就目前我国的政策性住房产品体系来看,经济适用房饱受争议,不宜大规模建设;限价房更是“非驴非马”,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廉租房受益面有限。只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才能既满足本地暂时不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中低收入群体,又能解决才毕业的大学生和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北京市大兴公共租赁房的雄心和做法,值得褒扬,但又不得不防范走向另一个极端。1998年房改之前,我国实行的正是带有福利分房特征的公房制度。在全国强力推行新型公共租赁房制的眼下,各地决策者的脑袋中应时刻绷着这根弦,绝不能把特殊群体的保障当成全民福利来搞。
(作者系房产研究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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