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特别话题> 做诚信π族,不做“315”一日皇帝
> 正文
《食品安全法》解读:我国对食品广告如何监管
www.fjnet.cn?2010-03-14 12:03?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我来说两句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专家表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食品广告活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食品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即:使用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与此同时,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相关新闻
- 2010-03-12三亚市委书记: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不能怨销售地
- 2010-03-10福建将举行“3·15”《食品安全法》 “百题千问公众答”活动
- 2010-03-10福州晋安12315服务网升级 新添食品安全监管功能
- 2010-03-05虎扑篮球:检验检疫局公布09年十大进口食品安全案件
- 2010-03-02龙海市九湖镇人大代表关注食品安全
- 2010-03-02清查校园食品安全 台“教育部”:明年完成核查
- 2010-02-28谁来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士?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