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买卖悲剧不重演 基本尊严才完整
www.fjnet.cn?2010-03-17 09:33? 陈国兴?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把爱惜自己的身体看作行孝道的开始。
除非出于义,为挽救父母、兄弟、子女、配偶生命于既倒,身体的器官岂会轻易舍弃?这也正是国家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移植限制在三代以内的基本道德与伦理。
然而,一些人弃守这一基本价值观念,为利而非义。近日,一起事件曝光:黑市买卖人体器官的链条被斩断,中介最多时曾同时供养12人待价而沽。人类活体器官居然有人类活体供养,且公然进行市场交易,令人震惊。
非法中介自会受到法律制裁,接受器官的患者亦自有其不堪的苦衷。这起案件,曝光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自愿售卖身体器官的“供体”,他们更值得关注。
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让这些人甘愿毁伤自己的身体?
不排除个别人有特殊的原因,但大多数“供体”理由只有一个:穷。人必遇非常之境,方有非常之举。如果不是穷困到相当程度,一般人不会动这份心思,卖掉身体器官以获取生存下去的资本。
面对这类但愿为数不多的特殊群体,我们可以指责他们不懂法,可以指责他们不自重,可以指责他们见钱眼开,还可以指责他们懒,不去找份活干干。但是,我们却更应该自责。我们为什么就没去关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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