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河南郑州一男子买东西时被派出所民警抓走,警方未通知其家属。其家属得到熟人指点,买烟送给警察才将人领回。该名男子不知为何被抓,称遭打并且胳膊被捆绑,无人做讯问笔录,其家属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彻查。派出所中队长承认抓错人,但表示不知送烟的事。(新华网5月11日)
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事物就是自由,最廉价的事物可能也是自由。昂贵时,它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存的全部,廉价时可能就只值两条中档香烟。佘祥林、赵作海,付出11年的时间,终因“死人复活”而得以沉冤昭雪,让世人感慨于自由的沉重和卑微,而眼下的这起“抓错人”事件,似乎在提醒我们,让一个守法公民失去自由原来并不需要如此惊世骇俗,那些看上去十分寻常的权力之恶其实无处不在。
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坦承了抓错人的事实,却表示不知送烟的事。这很容易理解,相关负责人无法回答的问题还有: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派出所何以能将一个普通公民随意捆绑并带到派出所?案情本身非常简单,应该很快能够查清是非曲直,可是派出所为何迟迟不展开问讯?而家属通过派出所内部人士送上两条烟与曹先生立即得到释放之间的惊人巧合,也勾连出无尽的暧昧想象。派出所无力回答这些问题,沉默自然也就算是一个相对“理智”的选择了。
这样毫无缘由地将公民带到派出所,然后收取好处费或辛苦费再放人的做法,无异于是权力“空手道”,既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也不需要费尽心思地设计布局,一切都是那么的坦然而无畏。在大摇大摆的权力面前,沦为人质的公民,自然毫无自由和尊严可言。
可能有人会说,两条烟就能摆平,能算个多大的事呢?其实,这起事件最可怕的地方正在于此。自由没有时间长短之分,权力作恶也没有性质大小之别,因为不管是索取两条香烟还是两辆豪车,根本上都是源于权力失范。而越是看似轻微的执法者违法,也越有普遍性和可复制的可能。公器私用,甚至直接沦为捞取好处的工具,显示出权力极大的骄横与滥用,结果都是剥夺了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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