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至今,短短一个多月内,四川广安市岳池县县委书记、县长、国土局局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等多名官员被四川省纪委“双规”,交通局局长亦被“监视居住”。据了解,官员被“双规”均与该县土地买卖相关,当地多位开发商先于官员被调查。(7月21日 《云南信息报》)
“集体窝案”、“房地产开发”、“卖地”这几个关键词,又一次结伴而行。对于公众而言,由此引发的腐败故事已失去了新鲜感。不过,报道中所说到,岳池县党政要员集体“沦陷”的背后,其所勾勒的,正是房地产开发热进入内地偏远县城后,与政府土地财政观的微妙媾和。这不禁让人担忧,房地产开发热与地方土地财政媾和的现实存在,是否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沃土。反思近年来诸多“房地产窝案”,我们也许不难发现,“房地产”与“权力”的组合并不青睐于小县城而是大城市。并且,已有的案例似乎告诉我们:那些与“房地产”和“权力”纠结缠绕的问题,基本都产生于某些通吃的规则。
人民论坛杂志评选出来的“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其中国土局长的风险系数居于首位。构成国土官员高风险的种种要素中,除了房地产开发、土地买卖带来的种种压力,还有便是离腐败禁区的距离越来越近。因此,近年来栽在土地弊案上的国土官员不在少数,就是一个明证。此外,一同落水的县市级官员也不在少数。并且,弊案的呈现有个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多数都是“窝案”。
为何不出事,风平浪静,一出事便出现腐败窝案。这其中的权力纠结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从岳池县委书记漆小林沦陷的背景来看,除了与许多开发商私交甚笃,还有其在批地上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力,并能干预和操纵招拍挂。据说由于他的干预,本应拍到280万/亩的地皮,128万就成交了。实际上,从栽在这类案件上的官员身上,都能发现这些共性:权力不受约束,并且出轨寻租。
据说岳池县官场地震的起因,是源于违规房地产开发侵害群众利益被举报,才引起省里的重视,从而牵扯出这起窝案。在现实的背景下,我们似乎对房地产开发和违法占地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已经习以为常,这其中会有多少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足够我们想象。正是群众举报引起上面重视,所以窝案才得以查处。试想:如果举报或上访者若被暴力截访、拘留判刑,甚至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漆小林们”及窝案的涉案人员岂不是相安无事?
如此可见,岳池窝案与漆小林浮出水面,其中有很大的偶然性。而“偶然”不到的地方还藏着多少窝案,有多少个“漆小林”还在潜伏,还有多少媾和中的腐败正“窝着”,联想起来让人直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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