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招商地产”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会德丰置业(广州)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共同取得了位于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的一块地。至此,根据自3月18日以来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16家以地产业为主的央企获得国资委“认证”后的拿地总金额约为295亿元!
这些央企并没有因国资委的清退令而收敛,其中原因并不难理解。因为所谓的“清退令”本就针对非以房产为主业的央企,而这16家央企就是以房产作为主业,并不在清退令管制范围之内。既然主营房地产,16家央企拿地自然是理所当然,行政部门并无法也不能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管制。更为重要的是,属于被清退范围的78家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占房地产市场的份额其实极为有限,即便它们全部依令退出,对市场的影响和对房价调控的作用微乎其微。结果就是,看似强力的央企拿地清退令,在实际上不过是“鸡毛掸子打老虎”而已。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针对拿地行为的具体措施上,而在于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如何确定其属性定位。只要央企以商业逐利为终极目的,那么所有试图让央企维护社会责任的努力都会化为泡影,因为二者间根本就无法实现有机相容。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比如超级央企中石油、中石化每年都能够创造出惊人的高额利润,但根本无法迎来公众的赞赏。究其原因,虽然所有公众都是石油巨头的“名义股东”,但是中石油、中石化每逢发布业绩报告之时,总要被“股东”指责垄断、高价和暴利,公众丝毫没有身为股东享受到业绩回报的快乐。
道理清晰可见,即央企的逐利行为并没有真正给公众带来收益回报,不仅如此,公众反而因央企追逐暴利而切身利益受损。房地产业也同样如此,借助财政资金背景和信贷优惠政策,央企能够在民营房企困难之际逆势拿地,并推高地价房价。而畸高房价恰恰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也是公众对经济问题最为不满的矛头所在。因此,“央企赚钱、百姓买单”才是央企清退令落空的真正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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