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取“8·14”腐败案教训的基础上,韶关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算腐败代价账”活动,从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名誉账等方面入手,深刻剖析了搞腐败必然付出的惨痛代价,时刻明白贪污受贿落马后名利统统归零。(《南方日报》8月15日)
坦白而言,反腐一直为中央政府所重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贪污腐败的官员不仅缺乏应有的信托责任更是在知法犯法,韶关市纪委从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名誉账等方面入手来剖析腐败的代价,贪污的官员未必不知道,然而面对“有虎的大山“某些官员却义无反顾前行,为什么?
官员复出是一个为社会诟病的话题,难道中国人缺少为官的能人,我看未必。这在一个层面上反映了当前官场犬牙交错的利益关系导致官官相护。惩罚措施执行不彻底,这便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监督机关受到掣肘,惩罚的视而不见或是隔靴搔痒根本起不到有效地震慑作用。因此韶关市纪委所标榜的“腐败代价账”关键在于“有账必兑现”,要让某些官员明白贪污受贿落马后名利统统归零不是唬人的,更不是做给大众媒体看的。
官员贪污腐败最直接的诱导因素便是公权力缺少完善的监督,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历来贪污腐败获取的利益与受到的惩罚存在巨大的“剪刀差”,其中侥幸的概率比重较大,这就给官员敢用自身前途进行赌博的“勇气”和可能。韶关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算腐败代价账”活动可谓在反腐道路上另辟蹊径,这是对潜在的腐败官员进行“攻心术”,然而,腐败代价这本帐不仅要算,更要付诸于实际行动。让它从虚拟的想象空间搬入真实的现实世界。让官员能够看得到,摸得着。
新加坡的廉政常被世人称道,以“鞭刑”为代表的严厉惩罚让官员无心贪污,韶关市声称贪污受贿落马后名利统统归零便有异曲同工之秒,增加腐败的代价来降低官员的腐败,然而官员对腐败代价的衡量要有法律的违法必究做后盾,“攻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真是事实做“榜样”,别让严厉的惩罚措施仅仅止于语言。
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使掌握公权力的官员知法守法,不逾越雷池一步要有三点:一要培养官员的执政理念,增强以人为本的信托责任:二是要有完善健全的监督体制,将公权力的执行过程更加透明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止权力的一手遮天:三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用严厉的法律惩罚腐败的官员。尽可能的将官员腐败存在的侥幸心理降到最低。法律的惩罚作为最后一道防线至关重要。“腐败代价账”为惩罚张目,因此关键在于“有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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