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让调控政策决策者始料不及的“新状况”:在国十条“严打”的大环境下,竟然又出现了开发商重新哄抬房价、炒房者卷土重来的所谓的“楼市回暖”现象。
必须指出的是,此轮的“楼市回暖”并不是由于房价下跌所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自从4月17日国十条颁布以来,全国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走势一直是处在“高价位”的运行态势,房价未见实质松动。
实际上,此轮的“楼市回暖抢购风”,早在国十条实施百日后的8月初就已出现。尽管炒房团卷土重来已是不争的事实,但还是有人称,成交量大增的原因,主要还是数月来“被压抑”的刚需的集中迸发。其实,只要分析一下银行房贷数据的变化,就会发现情况绝非如此。因为真正的刚需均为第一次购房,他们买房的大幅增加,势必将使银行的房贷同步大幅提升。但不管是央行还是各城市的各大银行,不仅没有出现房贷的大幅增加,相当多的银行的房贷总量还有所缩减。这说明,最近这些“抢房”的主力,主要是根本不需房贷、手上有大笔闲钱的炒房者。正如某些媒体的房地产记者现场观察,最近的买房者大多数都是“急吼吼想抄底的投资客”。
那么,为什么在“最严厉的调控”声中,炒房者依旧“无所畏惧”地杀入高房价市场之中呢?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是物价的持续上涨和银行的低利息所导致的“负利息”,使得中等收入阶层和拥有巨额灰色收入人群,面临越来越大的资产贬值的压力,他们急需寻找个人财富保值的出路;第二,只有十来年发展历史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由于被开发商所垄断操控,基本上只有“大涨”,而未出现过像日本、香港那样房价跌去六七成的“大跌”(尽管现在大陆的房地产泡沫已超过当时的日本和香港)。这使得上述人群以为房价只涨不跌,更不会大跌,房地产市场也“理所当然”地成了他们“最佳”,也是最大的投机投资舞台;第三,最重要的,还是国十条对炒房者“严打”的具体政策,已被某些政府官员“严重空置”。特别是有的“权威部门”官员通过媒体“广而告之”,物业税要到2012年以后才准备开征。这就等于“告知”炒房者,现在投机房产还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正是在这些内外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刺激”下,中国的炒房者才源源不断地“滚滚而来”。
而炒房者的“无所畏惧”,对国十条及房地产调控所带来的影响,负面的效果很可能是致命性的。如果听任炒房者肆无忌惮的投机行为,那么,我们在其他方面调控政策带来的成果,都可能成为房地产投机者“抄底”的机会,从而使房市调控的成果,尤其是刚刚回落的房价,被炒房者蚕食而尽。
其实在国十条中,国务院对房产税的要求及实施的紧迫性都做了明明白白的表述,其中的“内涵”甚至至今还不被相当多的炒房者所惊醒。这就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请注意:国务院在这里不仅指出对不合理的住房消费要进行征税(即人们所称的“房产税”),同时还要对“个人房产收益”进行征税。也就是说,国家在房产的过度持有和买卖收益这两个环节“齐头并进”同时征税。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样的政策如国务院要求的那样“加快制定”出台,被炒房者支撑起的高房价还有多少市场。所以说,“房产税”迟滞,将使房地产调控成果功亏一篑,同样,如果尽早按照国十条的要求,及时推出房产税和房产收益税,“史上最严厉的房市调控”,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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