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京市教育局下发了一份《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内容涉及形象与举止礼仪、办公与教学礼仪两部分,涵盖教师的着装、举止、教学、社交、网络等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9月15日《扬子晚报》)
南京市教育局下发的这个《建议》不禁让人想起了我们早已烂熟于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同样是行为规范,只不过前者规范的对象换成了教师。这个教师版的“日常行为规范”按理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原因有二:一来能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对广大学生起到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二来更能体现师生之间的平等与互敬,既然有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师的日常行为规范也同样不能忽视。但是,当你仔细阅读完这些规范条例后就会发现,看似公平的表皮下却掩盖着不公的真菌。
倒不是说这些行为规范有多么的不合情理,相反其中大部分条例都是值得称赞的。众所周知,中国是个礼仪之邦,礼仪需要传承,教师礼仪的规范就显得尤为迫切了。但是,相较之学生版的日常行为规范,教师版的行为规范所承受的舆论压力显然要大得多。一个学生违反了日常行为规范,顶多被看作是少不更事,而教师呢?作为一个特殊职业的成年从事者,他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不光学生在看,学生家长再看,学校领导,以及全国吃过教育苦头与尝过教育甜头的人都在看。老师不小心拉扯了学生一把,家长就来闹得学校鸡犬不宁,逼得老师饮恨自残。工资的问题,绩效的问题,福利的问题,在学校里不宜跟学生当堂诉苦,不能跟领导当面抱怨,向教育局反映,教育局说只管教育,“边疆”之事一概不理,上访人民政府,弄不好就被人莫名其妙打个半死。最后思来想去,想到了网络,结果发现教育局又刚颁布了禁止教师在网上“乱讲话”的红头文件。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是必须穿一辈子工作服的园丁;学生是千人托万人捧起的朝阳,老师是只在夜深人静时默默流泪的蜡烛。教师要行师道,却丢下了尊严,要尊严,就得丢下师道。教师难当,是许多教师的心声。其实,教师也是凡人,也有爱美之心,也会有生活的不如意,工作的不顺心,在教学工作以外的其他场合,在不影响学生视线的情况下,怎么就不能选择自己钟爱的吊带与短裙装扮?怎么就不能上网发发牢骚诉诉苦?《建议》里说“此举不是要去限制老师自由,而是意在时刻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形象”,但是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需要这么多的条条框框来进一步压榨教师本已狭小的行为空间么?
“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与形象”,这其实是多么没有人情味的的一句话呀,凭什么非要按别人设计的一个模子去辛苦生活呀,天天职业化的微笑,职业化的打扮,职业化的言谈举止,压着神经去迎合大众口味,这对于一名有血有肉的教师来说,又是多么的不公呀?
很多东西,一旦变成了规矩,反而失去了它的本真性,好比助人为乐,一旦变成硬生生的规则条例来施行,还有多少乐趣可言?人总是要解点风情的,吊带和短裙的风情,正是许多从事教育的人所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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