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来信”,更加说明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只有从根本上转变发展观和政绩考核方式,才能对GDP主义釜底抽薪。我们需要经济的增长,但这种增长要包含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决不能容忍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闹出拆迁自焚事件的江西宜黄县,主要领导近日被免职。随后,财新网报道称,一位署名慧昌的宜黄官员投书该网,阐述了强拆事件的背景、对宜黄当地的影响,以及自己对拆迁的看法,其中不乏“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样劲爆的观点。
我们当然很难认同这样的说法,但仔细研读这个文本,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事实上,这位“官员”的来信,在网上也引发了严肃的讨论。平心而论,这位“官员”的态度比较坦诚,思考也很深入,并且文笔也不错,正因为如此,也更能清楚展示自己的观点和逻辑的荒谬。当然,要驳斥他的观点,甚至痛骂一顿,都非常容易。但是,不可否认,他的看法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本意义,不管他是否是官员,都折射出强拆事件绝非偶然。
除了指责某些媒体报道有偏颇,这位“官员”用最大的篇幅论述了强拆的合理性,并为被免职的县委书记叫屈,称赞他是最有作为的一任官员。我们不知道前书记县长此刻是什么想法,很可能也感到委屈吧。看看在这位“官员”心目中可以“彪炳史册”的功绩:GDP、财政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数字,都实现了巨大增长,一个山区小县,也有了宽阔的广场、拔地而起的新城、一片片崭新的工业园区。要达到这样的发展奇迹,强拆就不可避免,至少是无奈的选择,因为这是“发展的成本”。
但我们看到,一些地方的所谓“超常规发展”,厂房拔地而起,外表光鲜亮丽,是建立在破坏耕地、污染环境、靠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吃子孙饭断子孙路的基础之上的。在某些地方官员的“发展观”中,公民的尊严和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没有什么位置。在他们眼中,不惜以命抗争的被拆迁者,俨然是“刁民”,并且是强拆的最终受益者,而被党纪国法处理的个别官员,却成了受委屈者。还有比这更荒谬的逻辑吗?
悲哀的是,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的发展观,可能正反映了一些现实。这样的思维,正在指导一些地方官员的行动,甚至成了某种信仰。这就是所谓“GDP主义”的典型症状。GDP主义主导下,经济增长具备了最大正当性,增长不仅能带来经济利益,也能带来政治利益,又何乐不为?有了“理论支持”,似乎就掌握了最大合法性,某些明显违法、不讲人性的非常手段,也变得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愧疚。这也是原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的“集中一切优势资源”“打硬仗”的底气所在,也是一次次把维权者逼上屋顶的共同诱因。
学者郑永年还指出,GDP主义所产生的负面社会效果,不只是收入分配不公、对公民权利的侵害、环境的恶化等等,最大的社会成本还在于对于社会道德体系的毒害。这可以解释某些强拆者何以心硬如铁,可以直面自残、自焚等极端行为而无动于衷,还视其为“刁民”。事情闹大之后,又以“意外”“处置失当”“报道偏颇”来敷衍推脱,而不去反思,是什么让这些维权者不惜以命相搏?如果GDP主义成了主导价值,强拆之类的野蛮增长就会不断涌现,某些“意外”落马的官员,不但不会退而反思,还会觉得委屈。
这更加说明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只有从根本上转变发展观和政绩考核方式,才能对GDP主义釜底抽薪。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要实现包容性增长。我们需要经济的增长,但这种增长要包含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决不能容忍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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