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扭曲到怎样的地步,才会营造出一种令人性泯灭、进而敢于挑衅刑律的幻觉?“李刚”的儿子,为公众思考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激愤的范本。撞了两人,逍遥地逃逸,还有心情接女友,被群众拦下后高喊“我爸李刚”——— 常理而言,这些细节无非昭示着这样几个逻辑:一者,当事人已将撞人当做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逃也无须逃,才有心情该干吗干吗,接着还敢原路返回;二者,就算撞死人,你们申诉的本事也大不过“我爸李刚”,所以,心里有谱,自然姿态就比较安逸。
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就在“官二代”的叫嚣与匪气里,反弹起激烈的民意,进而上升为公共事件。是非对错无须赘言,新闻背后上万的跟帖早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我们惋惜于年轻生命的不幸,谴责于肇事者的冷酷,但民意纠结于此间的节点,也许并不在于此——— 更在于背后的追问:人命关天的事情,为什么儿子认定“爸爸李刚”能“搞定”?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若要坚定这个悖谬的信念,需要多少“例子”常年佐证?需要多少“经验”确立这个价值判定?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包天价烟,揪落了周久耕。那么,“我爸李刚”的宣言里,何尝不是充斥着令人浮想联翩的意味?“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 这话太值得权力监管部门玩味了。在这样的语境下,“我爸李刚”不啻于一封举报信:一方面,它借由“儿子”的口张狂而出,说出了“爸比法大”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它以反民众、反人性的口吻乖戾登场,连生命都无所畏惧,显摆着权力通行证之鬼魅。
如果说,“官二代”在入职等事件上的VIP特权还有似是而非的犹疑,那么,在撞人后如此泰然嚣张的姿态,已经明确无误地威慑到公众的生存权益。谁也不知道他(她)的车会开到哪里去,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于“在校园内飙到一百迈的疯狂”,与其说是公众在关注不幸女生的命运,不如说是对权力失控的惊恐,以及那种深入骨髓的唇亡齿寒的感觉。
交通事故上的细节固然有待澄清,但这起公共事件上的核心问题当在于“我爸李刚”的叫喊。听懂此句的弦外之音,并且按图索骥般掘进交通事故之外的权力图景,也许才不枉费官二代的这一嗓子耿直。期待职能部门能对 “我爸李刚”保有起码的敏锐嗅觉,进而对民意悬疑给出令人信服、合乎情理的解释。(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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