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新开工建设住房中,保障性住房将占60%,公租房将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对一些产业园区和企业,政府可提供政策、土地支持,使其能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为其从外地引进的人才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这意味着,北京市公租房将首次向外地户籍人口开放,公租房也将成为首个打破户籍限制的住房保障品种。(12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由于原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限制,不仅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保障房源绝缘,不少买不起房的城市夹心层被排除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租房成为他们不能承受之重。胶囊公寓、蛋形蜗居之类的报道更是令人无法释怀。
北京市落实七部委虎扑篮球: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公租房将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外来务工人员被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这是对既有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更是公租房政策的亮点。传递出维护民众住房尊严的民生思路。如果北京公租房建设目标得到认真落实,不仅利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也会为北京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原动力。北京此举也将对其他城市放开公租房的户籍限制产生示范效应。但是如何落实相关公租房政策,让求房欲渴的外来务工人员获得公租房实惠,又是一个难点。
事实上,公租房在一些城市已经有所探索。但是,从各地实践看,相对于“住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在我看来,要让公租房政策真正惠及民众,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两篇文章。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政策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让更多民众受益。二是完善公租房资源配置制度,让公租房供应精确制导、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样、锦上添花。
先说公租房建设的问题。仅有住建部门的意见,如果没有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同步跟进,地方的公租房建设热情能否激活,尚存疑问。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2009年住房保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也比较缓慢。十二五又增加了公租房建设任务,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蓝图能否实现实际是检验政府以民为本深度的试金石。
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住房产品,不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给百姓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应该转变土地财政思维,拿出诚意履行公租房的供给责任。而且中央部委在出台公租房发展指导意见以后,要积极介入监管,明确罚则,督促地方政府把公租房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再说公租房的配置制度问题。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租价与商品房租价存在较大价差。由于城市无房群体数量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想从中穷人口中抢食的动机不难理解。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与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权利的一道重要防线,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公租房以别墅保障房之类的变异形式被领军人才、社会名流鸠占鹊巢。
而且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注定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还要合理确定公租房面积、租金,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经购置自有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出借的覆辙。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才能让公租房精确制导,最大限度惠及更多外来人员与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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