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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路暴露的是政府不作为
www.fjnet.cn?2011-05-13 16:56? 徐冬梅?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0年11月宣布正式竣工的安徽芜湖市三山区疏港大道位,现交工已经三个月了,路上行人不断,但是,该大道却问题层出不穷,隐患也随之接踵而来。路中间规划修建宽不到半米,长三、四米,高三十公分的花坛与路两边的无盖阴井等存在很大的缺陷。据周边村民反应,夜间经此路段时,不但路灯没有开,而且花坛两边未设任何警示提醒,路过行人经过时经常发生事故。2011年4月24日晚,年仅28岁的马用民独自骑摩托车途经蔬港大道时,被地面上预建花坛的坑夺去了生命,家属多次找到相关责任部门,希望讨回一个合理的说法,然而责任部门领导却上演了一出“躲猫猫”。(2011年5月13日信息报)

一条公路能在未修建完的前提下交工,并由此引发的事故不断。这种问题公路是怎么竣工的?这条问题公路是怎么通过验收的?新闻中指出,路中间修建的花坛和路两边的无盖阴井是马路杀手,再加上这条公路至今路灯不开,也是造成事故多发的原因。就是这样一条问题公路,当地的政府和交通部门视而不见,任由其为祸百姓,并在受害者的家属找到相关部门时,搞集体失踪,跟受害者家属玩起了“躲猫猫”,真叫当地的百姓齿冷,也让看到的人心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笔者的家乡是一个小镇,这里在去年的时候国家为小镇投入4个亿的资金维修城市道路,但等到道路整修完成后,笔者发现主干道上仅仅铺上不到2CM的柏油路面。到现在还没到一年的时间,这条主干道已经是露出以前的地面,而每当车开过时,总是卷起路上被压后产生的石子,路边的行人有的躲闪不及,便被石子打到。这还不算什么,最主要的问题是主干道中间的护栏被拿掉。道路虽然看起来很宽,但交通隐患加大,道路两边由于设置成临时停车场,没有了非机动车道,致使骑自行车的人只能跟机动车抢道,或者是上人行道。但人行道由于去年的整修被缩小,这就造成了自行车跟行人抢行,在机动车里绕空行走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多起交通事故,就在去年冬天,镇里的居民找到市政府,要求在马路中间用围栏隔开,但遭到政府领导的拒绝,原因就是,这样的道路是城市建设的必需。也就是这个被领导称作是城市形象的主干道,机动车随意转向,挑头,自行车穿插在机动车中,行人横穿街道,不走人行道。从撤掉护栏到现在,每天都有车祸发生。去年冬天的时候,因为路灯没有修好,晚上连发几次交通肇事,当晚就死亡两个人,一个月这条路上就丧失了十多条人命。这条安全隐患的道路,在政府的政绩簿上添的却是城市发展,人民安心的道路。

安徽芜湖的问题公路暴露出的疑点众多,但最大的弊病就是百姓的人身安全。无盖的阴井就设在非机动车的道路上,看着这一个个的天坑,深度达到了十几米,就算白天出行,躲避不及时都容易出事,更何况是夜晚。这样的道路为何就能竣工,当初是怎么验收的?为什么还未完成的道路就要通行,为什么在非机动车道和花坛都没整修好的前提下提前通行。在事故频发后,才想到人民的安危,这样的政府还要来何用?被“黑洞”吞噬的生命由谁来买单?死者家属如何维权?谁会为死者及其家属的不平主持公道?种种疑问,值得相关部门和单位深思!在各级政府群力打造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相互推诿的办公方式,不仅仅是对“为人民服务”的亵渎,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挑衅!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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