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涉县,下岗职工王金梅百思不得其解:政府组织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龙山庭院,每平方米价格达到1750元和2050元,而当地的商品房小区,每平方米价格最高也就在1700元到2000元之间,自己摇号得到、并预交了购房款的一套经济适用房,价格竟比商品房还高。(6月9日《中国青年报》)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泱泱大国的中国也是这样,怪事接二连三。近年来,中央政府使出吃奶的力气要把居高不下的商品房房价按下去,可就是不着成效。这不,前边的“葫芦”还没按下去,后边又有“瓢”起来了:以兼顾公平为目的经济适用房,售价竟贵过商品房。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曾经打算组织集资建房的王金梅,就房地产的成本问题咨询过行业内知情的熟人,在河北涉县,正常情况下,一般砖混结构的成本在9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的为12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龙山庭院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售价,比其成本价高了近一半!
龙山庭院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什么要售价这么高?是哪个环节推高了它的价格?面对王金梅的追问,涉县物价局的彭海青科长说:“这个经济适用房啊,是国家定价,国家定价是个什么概念,国家就是政府,政府定成啥算啥。这个有些东西可以给百姓说,向你透明,有些东西不能说。”
真是难为彭海青科长了,相比那些骂公众“要公平就是臭不要脸”的官员,相比那些面对记者追问戴上口罩的官员来说,彭科长已经算不错的了。但我还是要说,政府没有权利隐瞒隐瞒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相反它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解释经适房贵过商品房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经适房贵过商品房是政府的耻辱。其一,经济适用房说到底是政府为了缓解中等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现在它比商品房价格还高,试问政府有何颜面叫它“经适房”?其二,经济适用房建设享受了政府多项优惠政策,到头来却比商品房贵,试问中间的差价装进了谁的腰包?其三,相比于那些缺乏“道德血液”的房产企业来说,将经适房价格定得比商品房还高的某些政府部门,是不是更加无耻?(湖北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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