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公路收费对于地方政府巨大的重要性,在应对来自上层的各种整治政策时,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化解具体的政策。全国政协委员宋振铎曾透露,北京机场高速到2005年收费总计32亿元,但实际上,这条建于1993年的高速公路造价不过11.65亿元。建立之初,北京机场高速施行“还贷收费”,收了3年多后,又转为经营性公路,这样就在1997年1月得以重新批准收费30年,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能收费90亿元。类似的情形在各地并不鲜见,诸如广州花都区五个收费站在没有年检的情况下持续收费多年,甚至经营该公路的公司还存在高官背景等。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领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场所,公路的收费政策涉及利益巨大,更是充斥了各方利益主体的搏斗。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整治乱收费情况,可地方依然照收不误,其重要原因在于目前有关收费公路的信息不够透明,这就导致了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无法直接介入。然而,对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而言,身处政府系统的他们对于具体政策关键点的理解,以及对于政策出台步骤的熟谙,都远甚于公众。这使得在这盘利益博弈的棋局中,真正的成本担负者———公众则只能置身一旁、隔岸观火,静静等待自己命运的落定。
在具体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哪一个利益相关方缺席,该利益主体就必定遭受损失。此次五部门的联合行动尽管态度坚决,也高调强调除了清理收费站外,还要完成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收费公路的信息公开工作。但总体而言,如果公众在公路是否收费、该收多少费的政策制定上继续失声,一旦地方上的利益集团展开利益博弈,这依然会是一出与公众完全无关的老戏码。因此,对于公众而言,必须取得在公路收费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话语权,包括通过听证会表达意见,要求收费公路公开收支情况和余款使用情况等。只有公众的目光得以介入,公众的影响才得以发挥,公众的利益也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