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马 知名网友
这次“个税”起征点修正案实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方式,是立法史上的一次进步。结果公布后,引发许多议论,是正常现象,不论议论内容为何,积极参与讨论的行为总是值得鼓励的。但在网络媒体的众声喧哗中,有三个重要问题被忽视了。
一是税收规模问题。论者主要是就“个税”言“个税”。“个税”征收不仅只是个起点问题,这里面还有个总量问题,即政府税收总规模多少才合理的问题。不讨论这一层,单纯就“个税”言“个税”,很难讨论个对错出来。所谓税收总规模,也就是说,公民和企业到底该拿多少钱来请个政府为民众办事?全国“国税”加“地税”,预算内加预算外,明里加暗里,政府能用及可用的钱总量应该是多少?这个是更应该公开辩论的重中之重。
现在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几乎都在20%以上,远高于GDP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这么高的税收增长是不是合理?再往深处追问就是,把巨额资源集中起来交给政府使用效率高,还是让这些资源保留在国民手中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答案是明显的。政府不创造财富,在竞争领域政府通常也是低效的,把巨额资源集中起来由政府统一使用,固然有利于办大事,但也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增加了不公平分配的概率,增加了权力寻租的机会。不如把这些钱分散在民间,效率更高,风险也因分散而变低,还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与防止腐败。所以,如果现在全国及地方财政的规模已经超过应该给予政府的总额,“个税”就无妨尽可能少征一点,起点定得更高一些。把“个税”调节的重点放在高收入人群,对中产阶级,特别是纯粹靠劳动谋生的广大底层人群完全不收,就是适宜的。反过来,如果现有财政规模确实不敷使用,需要增加税种和税源帮助政府维持正常运转,那么,“个税”起征点定低一些,相信公众也能理解。
二是忽视了科学话语中所潜伏的圈套。一直以来就有个说法,个税起征点要制定得“科学”。在某些媒体、官员与专家的嘴里,科学仿佛是万能的,只要是科学就必然是正当有效的,好像什么问题只要一“科学”,就能得到最优解决。这是个误解。像“个税”起征线这样的事情,实际上不存在什么科学不科学。它就是个纯粹的利益博弈,而且是个很难找到均衡点的博弈。这部分人多拿点,那部分人少拿点,与科学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