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腐败与反腐败魔道斗法的无休止,决定了魔术与道术相生相克的无穷尽。一些腐败分子总想全身而退,便使出浑身解数,搞出一些新的腐败形式与手段,在监管的阳光一时难以照耀的角落暗自滋生。
前有中山原市长李启红“指导”亲属炒股获利,却妄想逃避刑事罪责。今有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把权力当作产业运作,用赃款进行多元化投资。另有茂名几位政法系统人员,与涉黑团伙勾结,权力与暴力联合运作,形成黑色腐败产业链。
如果说他们是在任上即行腐败,那么另一些人则搞的是“期权腐败”。在任上装清廉,但暗自通过手中的权力为特定对象谋私利。表面上分文不取,却在心照不宣中留待来日,即待其离职或退休后再接受各种形式的好处,获取权力的“期权”收益。
这些年,从内幕交易到官商合谋,从官黑勾结到期权腐败,腐败方式层出不穷。尽管反腐部门都曾注意到,有的还及时出台反腐制度,也有一些腐败官员因此落马,但与腐败变种频生的形势相比,与其方式创新百变的情况相比,一些反腐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进展缓慢,致使一些腐败分子成了漏网之鱼。这提醒,反腐制度的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引人关注的是,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近日公开回应期权腐败等问题,直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困境。这从侧面表明,只有针对腐败的新形势、新情况,创新反腐制度,才能在魔道斗法中术高一招,克制住腐败分子的魔性。
以财产申报为例,这是公众期望甚高的反腐制度,但正如吴玉良所言,它的良好运行还缺少两个条件:社会的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的确,目前这一制度的运行,依赖于官员自行申报,虚报、瞒报尚无有效应对之策。同时,这些财产情况信息,是信息学上的一种“死的信息”,缺乏流动性,也难以相互印证,只有建基于现代技术,互联互通,这些信息才会发生有效的牵制作用。
杨光亮即是明证,他为自己和家人办了多个假身份证,并用假证购置多套房、办理多个存折,“潜伏”多年未被发现。既是腐败分子,又怎么可能把腐败所得如实上报?
再以期权腐败为例,尽管吴玉良所言有三招防范“权力期权化”,但腐败分子突破它并非难事。而且,很多获取期权收益的手段,隐秘而层出不穷,想要发现殊非易事。
由此可见,反腐制度的创新,不能只是修修补补式的创新,也不是头痛医头式的创新,而应着眼于反腐大局,搞系统性、集成性、根本性的制度创新,使腐败分子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愿腐败,如此才有“道高一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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