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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专业户”产生的根子在垄断
www.fjnet.cn?2011-07-18 19:10? 丁寅?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这两天网络上晒出成都有4名“价格听证专业户”,其中一名老妇竟然十九次参加过各类听证会,引起网友疯狂转帖拍砖,骂声一片,直呼“被代表”,更有人称其为成都听证会的“最牛群众演员”。(现代快报7月17日)

听证会制度本是一项民主举措,为何在我国会结出如此多的“歪瓜裂枣”?根子就在于垄断。涉及大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公用事业,其垄断国企的身份,本就招致诸多诟病。如今,对这些行业的听证,又都由与其利益攸关的政府来组织,“政企同盟”模式下的听证,自然难以摆脱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逐,消费者的声音被炮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听证涉及的,多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水、电、气、公交等等。这些垄断行业又大多与政府财政收入、公共福利和国家安全密切相关。作为企业,他们同样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这些垄断国企又常常缺少现代企业所必须的经营成本控制机制和预算软约束等,于是,多亏有公众帮他们埋单,让他们在享受垄断国企高收入高福利的同时,丝毫不用为自己糟糕的经营成本和前景担忧。如此外部环境下,听证会逢听必涨就成了相关企业的内在需求。

一般的企业,都能很好进行成本核算,根据此成本,制定商品的价格,再根据市场反映和消费者的购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这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但垄断行业,无法有效核算成本,政府要想监管也很难。它占用的就是公共资源,这被占用的资源如何折算为成本,相当困难。再则,政府财政究竟应该在公用事业上承担多大的责任,这也缺乏清晰界定。很多时候,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变成经营者向消费者层层转嫁,甚至通过默认的政策倾斜来变相补贴经营者,最后变为统统由消费者埋单。如此一来,所谓听证,不过是作为听证主体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作为参与主体的企业,共同联手找到涨价的合理和合法借口,共同分享超额利润。

在这样的“政企同盟”之下,作为听证会的组织方,政府部门自然要在听证代表的选择上做点文章,确保涨价的声音能绝对胜出,再加上现行《听证法》虽然规定了听证参加人要从报名者中选取,却并没规定是否应该随机 抽取,又或者参加听证的次数是否应受限,由此,成都4名“价格听证专业户”的产生就见怪不怪了。

只是,成都市相关部门,或者“听证专业户”们自身,大抵都可以表现的义正言辞,可民意本身,终究不是可以任人随意打扮的小姑娘,它总会找到恰当的时机,让相关责任方就自己的“被代表”和“被漠视”,付出相应的代价。上个月的东莞,物价局欲涨水价,却无人报名参加听证会,其实就是公众对听证会走过场的无声抗议。

深受组织者“青睐”的听证会参加人员,纵使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和程序,那也是不正常的。而且,“听证专业户”的出现,恰恰说明我们在听证会的组织上还存在着较大漏洞,以致让民意无法通过这一旨在实现民主的举措得到传递。成都市相关部门之前或许会为找到这样的“听证专业户”而庆幸,但在这些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所谓民主决策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民众的民主热情早已被消磨殆尽,出现在东莞的听证冷淡其实已经对此敲响了警钟。

我国自2002年就春运铁路票价举行过一次全国听证会后,听证会这一模式就在各地开枝散叶。就国家决策来看,推行听证的目的其实相当明确,想借助这样一种新的民主模式,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但如果近十年的听证历程,其结果不是听证组织和程序的日益完善,而是出现成都这样的“听证专业户 ”和东莞这样的“冷漠”,那只能说明,我们的听证制度已经到了迫切需要改变的境地,比如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组织听证,又比如如何确保听证会参加人的选择更能代表民意。须知,听证会参加人的“成就感”如果不是传达出真正的民意,而只是成为政府利益的代言者,那其实是对自身职责的最大亵渎。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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