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高温,防暑降温成为关注热点。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近日再次下文强调,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据悉,目前全省正在组织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南方都市报 8月6日)
“严禁延长高温作业”几乎是逢夏必至的关键词。然而,各地一些工人高温猝死的新闻在频频充斥我们视觉神经的同时,也似乎在与有关部门的文件叫板,让我们看到规范高温作业虽属老生常谈,但是现实可能并不乐观,甚至可以说相当严峻!
为啥举国关注又是国家三令五申的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窃以为,文件上只有“严禁”没有“严惩”应该是原因之一。严禁后面既然没有下文,那么违反了又如何?缺乏惩罚的严禁是夏天轰隆隆的旱雷,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恐怕连孩子都糊弄不了,更何况那些精明能干的企业家!如果违规的后果很严重,罚到他们伤筋动骨,停工整顿,看用工方还会不会不把“严禁”放在眼里?
其次,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具体细则,明确高温概念,如像发布台风暴雨般按级划分,几度到几度之间可以正常工作;几度到几度之间是高温黄色预警,户外作业应控制在几小时之内;几度以上是超高温,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最长户外作业又是几小时。这样,是否违反规定一目了然,工人就可以依此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高温作业的受益者是广大劳动者,发现并举报违规的也大多是这一群体。但事实是,工人们一边死撑着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地超负荷工作,一边却对保护他们的权益敬而言之,选择沉默。一方面,他们对举报后的整治力度缺乏足够的信任。(事实上现在多少存在这种尴尬的局面)另一方面,他们顾虑举报后可能自己的饭碗不保,害怕一旦被单位发现,自己会被炒鱿鱼。故而,这条政策要正常发挥作用,还需要解决举报者的后顾之忧,严防企业给举报工人穿小鞋,这同样需要用一定的惩戒措施来保证!
规范高温作业,不是简单的一句口号。而是保障劳动者健康与生命的重要政策。希望决策者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相应的细则,让“严禁”发挥其作用,让这条政策成为广大劳动者切实的护身符!
- 2011-07-19“高温福利”不要一再随汗“蒸发”
- 2011-06-22劳动者陪伴过时的高温立法慢慢变老
- 2010-08-23高温下,我们不能坐以待 “毙 ”!
- 2010-08-06防暑通知很难管住违规的高温作业
- 2010-08-05为何没人敢问“高温死人谁负责”
- 2010-07-09高温津贴,不患寡而患不均
- 2010-07-09“吹空调的”就该比“晒太阳的”多拿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