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人来说,我雅不愿祝贺张炜获得茅盾文学奖,我不知道该如何祝贺他?因为即使他不拿这个奖,他的文学品质及其作品里体现的精神和价值,也不会受到我的怀疑,更不会改变我对他的敬意。但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不代表茅盾文学奖的观点,更不代表所有虎扑篮球:文学奖是否恰当的观点。
写作不是为了获奖,这容易取得共识。但这个共识可能是轻飘飘的,因为所有的文学奖项,哪怕权威如诺贝尔奖,一经公布,都会有强烈的争议。对此类争议看上去最为饱满、富有争辩力的结论是曾经有人提出过一个观点,在列举了从托尔斯泰、卡夫卡到博尔赫斯在内的N多作家之后,认为这些伟人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不是他们的损失,而是诺贝尔奖的遗憾。这有道理,但更多的还是个人的感觉。诺贝尔奖多元开放的影响力和对人类文化的贡献,可能是任何一个作家都难以相比的。尽管每个人都可以在读过某个伟大的作家的作品之后,认为他就是你在这个世界的精神支柱。
就影响力来说,茅盾奖不如诺贝尔奖,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从国家角度对文学认可的(前者中国范围,后者世界范围)。萨特拒领诺贝尔奖时说他拒绝任何来自政府的奖励。这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即以国家进行对文学的认可是否有正当性?其实从文学作为文本供人阅读和欣赏的角度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判断意见,而不一定非要是多么正确的意见。国家组织评委会发布意见,即便饱受争议,也并非不可以是一个应有的方式。
换言之,所有对文学的意见都是可以的、可行的和可能的,但都不是唯一的,尽管境界有高下。从这个角度说,茅盾奖所面临着的最大争议之一:所谓评价程序的不公开,不是此奖的要害。因为诺贝尔奖也从来不告诉人是怎么投票的,尽管事后会给一个获奖理由,但这样的理由也不是唯一的标准答案。这就像托尔斯泰看不起莎士比亚,无损于莎士比亚的伟大一样;而发表如此谬论的托尔斯泰依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因此之故,泛泛地反对任何角度的对文学的认可,是否有正当性都可以,但也都阻止不了对文学认可的泛滥成灾和充满个人口味,更不会对构造文学的真正品质产生根本的影响。
而从功利的角度,国家对文学的认可利益十分明显,尽管这不保证伟大的作品一定是这个体系里的产物,但也不能说从来没有积极效果,唐诗的辉煌可谓史实。虽然伟大的唐诗一般不在应试中产生,可钱起《省试湘灵鼓瑟》“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却不愧是千古名句。
历史地看文学和国家的关系,很难得出国家支持一定有害伟大的文学,或者说国家导向一定有利伟大文学的结论。在更宽泛的视野里看,一个时代的文学是富有还是贫乏和这个时代的国家支持文学事业还是不支持文学事业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它更多地取决于文学家自身的禀赋和经历,而这是上天恩赐的雷霆或者雨露。
我们既可以有为国家或者为某个组织服务的伟大的文学家,也可以有始终是独立知识分子的伟大的文学家,还会有最为吊诡的事情,即伟大的文学家为罪恶所用——比如没有死的高尔基之对前苏联集中营的无言;死去的尼采的超人学说竟然成了希特勒的理论依据之一。再如写《忏悔录》的奥古斯丁,就被雅斯贝尔斯认为,作为历史上思辨集大成者的他,其“思想的活动是随着教会在全世界的斗争使命而发生的”;而描述人一梦醒来变成甲壳虫的卡夫卡,则几乎和人类任何组织机构无关而踽踽独行。文学的神秘里固然有杜甫咏李白之“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也不乏李白所谓“我辈岂是蓬蒿人”的飞扬,更有“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李斯祸福相依。
对比这样的历史跌宕起伏,如今每一次重大的文学奖,那些只看到利益并由此产生道德不满的人恐怕是有点短视的。忘记了所谓的人文精神都是活生生地发生在一个充满功利的社会里。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就写了如今我们看来是多么人文的古希腊,金子的闪光和力量,一点也不比今天更逊色。功利是现实生活的主流,从古到今,没有什么特别的改变,不是我们特别不幸被这样的风气主宰。事实上它在人们的生活中总占据着主动和决定性的位置。这个事实不分古今,不分信仰,不分种族和地域一例如此。
国家的文学认可可能就是这么现实的。但假如像张炜这样的作家在国家级别的文学认可里始终是空缺的(1980年代他的《古船》、《九月寓言》出版时,就有足够的资格获得任何文学奖),茅盾奖怎么以主流奖自居?这如同三十年没有正式返回祖国的诗人北岛,终于参加官方的青海诗歌节一样,这样的相互认可,固然充满着各自的妥协。
但这种妥协与其说是文学创作的妥协,不如说是文学标准的妥协;与其说是国家和作家之间的妥协,不妨说是一种集体告别,告别了思想曾经多么万能,而只有国家认可才是标准答案的那个时代。从这点说,我更不愿祝张炜获奖,虽然我从18岁时就读过他的芦清河的系列小说,而这些小说现在几乎无人提及。
(作者系上海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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