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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粗暴对待上访女子,与土匪何异?
www.fjnet.cn?2011-08-22 21:24? 钱桂林?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陕西定边女子霍小丽遭“黑监狱”凌辱后,坚持讨要说法,为此,她已多次被警方拘留。16日,定边警方再次将霍小丽强行从北京带走,截至发稿,已被限制人身自由超过72小时。18日晚,霍小丽在定边县人民医院偷偷向记者打来电话称,16日,定边县公安局民警卯学军找到自己说有领导和她座谈。霍小丽称,她刚从榆林驻京办下楼,就上来5名警察将她控制。霍小丽说,她当时奋力挣扎,头向墙上车上撞,但5名警察将其头发抓住,拳打脚踢,强行将她按进车,直接从北京开到陕西定边县看守所。(8月20日新京报)

陕西定边警方对上访女子不仅拳打脚踢,而且非法拘禁,既是对上访者权利的践踏,更是法律精神的践踏。警方如此粗暴对待上访者,与那些为非作歹的土匪还有何区别?

上访是公民的法律权利,按照规定可逐级上访。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信访事项。《信访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新时期的信访好干部张云泉曾说:“人不伤心不流泪,人无难处不上访。”近几年来,有些单位的领导却对越级上访很不“感冒”,好象越级上访就是“大不敬”,是“动乱因素”。为此,不但把制止越级上访作为“政绩”考核。甚直还有的把越级上访者视为“刁民”,列入“严厉打击”的对象。于是,上访者被抓捕、被劳动教养,甚至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事,在许多地方成为一种流行病。

公权用粗暴方式对待上访者,如同“蔡桓公之疾”,当社会疾病越积越深,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终会寻找到一个突破口。一些重大群众性事件,就是群众对官员不能维护民众利益的非理性、极端性表达。我国正在倡导依法治国,某些政府及部门一方面口口声声要依法行政,一方面又不折不扣地“脱”法行政,其执政诚信怎么能够得到保证?滥用公权的张狂是愚蠢的,而愚蠢地滥用公权则肯定是缘于张狂。这是硬币的两面,其背后的根本症结,则在于权大于法、人高于法。

堂堂法治社会,公权如此疯狂,民众还有什么基本人权可言?看来,亟需抓捕、关押、看管和治疗的应是某些公权!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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