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率先要求对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南京表示,婚姻法新解释政策出台后引发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潮。具体征收办法按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市民戏称此举是税务部门趁火打劫。(8月24日《扬子晚报》)
婚姻法新解的蝴蝶效应真不小,连税务部门也要出来分一杯粥了。南京率先“加名征税”,消息刚出,愤怒者、愕然者、谩骂者、无奈者……众生图应有尽有,对这“加名征税”之事,来得太猝不及防,以至于谁都没有心理准备,最后“群起而攻之”自在情理之中。征税可以,但最起码,要征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可如今,却正好反了这样的大忌。 “加名征税”引发极大争议,真正原因何在呢?
首先,自然是没有听证。征税不听证,便是对民意的不尊重、对民众的无视。在公民意识攀升的当下,这样的举措,与自掘坟墓并无二样。连纳税人最起码的权益都不尊重与呵护,谁还愿意配合你的征税行为呢?众所周知,尊重民意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必须付诸行动,要说到做到,不然,则是欺骗。政府部门的欺骗,只会让其公信力受损,得不偿失。
其次,家长制作风让人难受。对“加名征税”没有正式通知也没有实施细则的问题,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仅是口头告知咨询的市民:接到领导电话了,8月23日起开征!这意味着,征税就是领导张口一说,下面便开始执行,这说明,在内部都没有讨论,更遑论和广大市民坐下来谈谈了。如此“家长制作风”,在法制社会显然是行不通的,得到的,也必然不是尊重,而是舆论一窝蜂的倒逼,你说了就算,不给个合理解释恐怕不行。
再者,便是缺少必要的公平。你说,“加名征税”也就罢了,前提是全国人民都如此,可如今问题的关键是,只有南京征收,其它地方毫无动静,这对南京人而言,有点吃了哑巴亏的意思,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情况。凭啥全国人民都不用“加名征税”,唯独南京市民需要?这公平公正又如何体现呢?失却这样的前提,“加名征税”能不引发质疑,那才叫一个奇迹。
最后,则是制度设计本身便有问题。从法理上来说,人家税务部门的振振有词,要拿证据,人家也是一套一套的,吊诡的是,既然有法可依,为何全国人民都不依靠?为何南京之前也不依法办事现在突然就依法办事,是不是因为婚姻法的新解有产权归属,税务部门突然感觉到赚钱的“大好时机”到来?于是,死的法律都变活了。如果法律的随意性如此之大,还遑论啥公信力,这样的制度设计,难道没有问题么?难道就没有人监管么?
南京加名征税引发极大争议,再次警示我们,任何决策的出台,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正义,罔顾现实渊源,一味地“想当然”,只会让自己更加难堪。加名要不要征税,领导说了不算,法律法规说了才算,而这法律法规的实施,前提条件是,充分尊重民意。如今,亟需来自国家税务部门的更权威的解释,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 2011-08-25对房产证加名征税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