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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捐款”不啻于“强盗慈善”
www.fjnet.cn?2011-09-01 13:13? 曾金?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统一收去捐款,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民政局证实了这一情况。当地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等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称,老师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8月31日中国广播网)

慈善本应是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自愿善举,在政府部门“一天一元捐”的“红头文件”下,却蒙上了“强盗慈善”的诡秘。以道德觉悟高低为借口,毫不理会作为老师的心酸,“拍脑瓜子”决定惹得怨声载道。强制性代替了自愿性,以克扣工资的绝招实施强捐,让慈善变了味道,受助者若知如此来源,或许也于心不忍接受捐助。

针对敏感的“劝捐”问题,来华宴请中国富豪的盖茨巴菲特二人表示:“慈善从来都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但我们有职责来回馈社会和公众。”倘若慈善违背了其最初的本义,那就不是慈善,“被捐款”将演变成为一种“强盗慈善”,强人所难的最终结果绝不能获得慈善本身最终获得的心灵满足。

吊诡的是,政府背景干涉民间慈善,无异于是在以公权力干涉私人空间。一年365天,每天一元也将是365元,最终成为政府机构为刀俎,教师工资成鱼肉,任人宰割却又束手无策。“明抢式”的捐款最终违背慈善真意,捐款人只能被上级单位强制性的“代捐”,教师的个人权利受到极大的侵犯。

因为教师思想觉悟高,所以就应作“扶贫帮困的先锋”。慈善会会长如此思想实在令人汗颜,也存在更多猫腻,慈善机构方为最高觉悟者以身作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更应做好领头羊号召社会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当地政府一纸《通知》,下属机构“上传下达”乖乖听话而毫无考虑,这是对老师的不负责,缺乏实事求是的办事效率。

老师有权对“强制捐款”说不,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配自己的合法财产。“强捐一元”暴露出的是慈善机制的不完善,“强制捐款”不啻于“强盗慈善”,扶贫旗号成为一个幌子。如斯慈善,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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