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31日中国广播网报道,湖南省长沙县在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队伍中推行"一日一元捐"活动,就是一天捐一元钱,一年捐365元,从去年始提高到400元。教师们对这种强捐有意见,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则认为,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
以慈善之名的权力越界,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侵害,更是对政府公信和慈善公信的双重打击。
工资是劳动者履行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职责后当然享有的权利。《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日一元捐"以慈善之名,将心理驱动的自愿善举扭曲为行政压力下的无奈选择,是对劳动者权利赤裸裸地侵害。尽管相关部门抬出"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的大旗,但以慈善之名并不能避免因权力越界导致的公众不满和政府公信力流失,甚至会愈演愈烈。因为需要问责的的时候,板子往往高举轻落:"方法虽然有问题,但用心是好的。"类似为权力越界粉饰太平的理由我们听得还少吗?既然不能惩前,何以毖后?
不能说所有参加"一日一元捐"的人员都是被自愿,但被彭会长称为"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老师尚有人对每年的三四百块钱满腹怨言。那么在彭会长看来"道理觉悟和思想境界"都不如老师的领导为什么却能积极推动,提倡和支持"一日一元捐"呢?尤其在慈善公信屡遭质疑的现今,并且只知"一日一元捐"到账捐款312万元,不知去向何方的背景下,网友将其理解为假慈善真自利的又一出戏码,当作攻击慈善公信的又一枚新炮弹,戏称为:"郭美美又缺钱买包了。"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说中国真正的慈善事业,可能确是从政府推行强捐开始的,且已延续了多年,那么到了慈善制度和组织渐具规模,民间慈善意识和热情蓬勃发展的现在,由行政主导的强捐导致的权力越界和自肥,政府和慈善公信受损,民间慈善热情受挫等负面效应都已经远远超过了强捐可能带来的正面效应。即使是以慈善为名的权力越界,也已经到了必须转变观念,叫停行政强捐的时候了。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他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对权力越界严厉问责权力边界的不容侵犯方能得到尊重。行政强捐导致政府和慈善公信的双重受损不仅不能"其情可悯,网开一面",反而需要双重问责方能挽回影响。"一日一元捐"的善款去向和政策方案出台过程中违法违纪的责任人都必须为自己滥用权力的行为付出恰如其分的代价,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挽回,政府和慈善因强捐受损的公信才有望得到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