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经得起评价是执政为民的根本标尺
www.fjnet.cn?2011-10-19 16:04? 吴雁?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一方面社会管理面临很多新问题,一方面我们对此缺乏思想准备和知识准备,面临能力不足的危险。我们必须注重学习,让我们的执法行为经得起政治评价,经得起法律评价,经得起舆论评价。”在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最近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检察长龚佳禾如是说。 好一句“经得起政治评价,经得起法律评价,经得起舆论评价”!检察权作为一项公权力,其自身的强制力决定了其行使直接与公民的切身权利联系在一起,因而,检察权的行使是否规范,是否合法合理,直接决定着执法结果对执法公信力的影响,更关系到社会安定、公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检察权的行使也面临着更多的新问题,受到了更多的挑战。极个别检察机关和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出现了执法不当、执法失度的行为,无视法律规范,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将部门利益和群众利益分割开来,只顾部门利益,唯求个人政绩,忽视了人民群众亟待维护的权利,结果必定导致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利益的受损。 手握权力者在执法时只有不出现价值偏差,不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群众的权益之上,不做“潜规则”的传播者,才能经得起评价! 所以,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在个别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手握权力却出现价值偏向时,“让执法行为经得起政治评价,经得起法律评价,经得起舆论评价”的提出,更值得肯定和赞扬。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背后是对现实问题的不回避,是对不当执法之举的针贬,更可以说是真正重申了“执法为民”的理念,让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价值追求,让无数手握权力的检察人员谨慎使用手中的检察权。看到了权力行使背后关系到无数人民群众的权利,也就因此,用权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公正,是否真正执法为民,显得尤为重要。就如检察长龚佳禾对记者说的:“我们任何一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等于给当事人签署了一张以后向你索要公平正义的期票。”值得警醒! “让执法经得起政治评价,经得起法律评价,经得起舆论评价”的提出,表现出了一种主动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的姿态。所谓主动的,即是让每一次执法案件的过程和结果,都能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的监督,而不在于偶尔公布一个案件结果。同时加上法律和舆论的监督,让违法和不合理的执法行为无处隐藏,群众更能根据法律证实执法行为是否妥当,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被动接受监督,群众被动接受执法结果的现象。 或许有人会说,如此一来,检察权的强制力要大打折扣。笔者以为,权力在阳光下行使,经得起评价的执法行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只会增加而不会流失。当经得起政治评价,经得起法律评价,经得起舆论评价的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了违法必究,执法为民时,让“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满意”就不再只是停留在口号中时。如果人民群众满意了,检察机关的执法还会没有公信力吗?群众的掌声,会是最好的证明,群众的满意,就是最好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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