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林故居”被拆腾给国人的思考空间
www.fjnet.cn?2012-01-29 13:47? 王传言?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名人故居的保护缺乏具体的主管部门,文物局保护文物多以该文物所具备的有形历史文化含量为标准,但就名人故居而言,考量标准应该是其无形的人文价值,而不是把宅院的建筑价值放在首位,这需要一套新的标准和专门的主管部门来执行。此外,许多名人故居被机关单位或居民占用,有的年久失修,急需维修保护资金,单靠政府财政很难负担,有些名人故居就因为缺乏资金为居民安排新住所,腾退工作搁置,也是一时难以解决的课题。 在国外的法国和英国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早在1913年,法国就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遗产保护法,它为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一切文化遗产提供全面详尽的法律保障,使这个文物大国即便在二战时期,也损失甚少。值得一提的是,法国人非常热爱本民族文化,1902年,为了纪念伟大作家雨果,巴黎市政府下令在全国范围收集雨果遗物,结果一呼百应,收集到的遗物使得“雨果博物馆”从雨果儿时的摇篮到青年时期送给情人的中国瓷器,数量之大,令人惊叹。英国政府会在名人故居门口镶一块蓝牌,注明其身份。比如位于诺丁汉南威尔镇上的一处拜伦故居,保护得就非常完好,它的所有者是一位热爱拜伦的贵族,游人可以进入参观,房主有义务为游客现场讲解并收取费用。英国遗产委员会从1867年开始,迄今已为700所名人故居镶蓝牌,其中包括中国著名作家老舍在英讲学期间的居所。 所以,“梁林故居”被拆给了我们足够的思考空间,一方面由于缺乏制度上和法律上的强有力的约束导致了名人故居保护的“真空”,另外一方面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也缺乏相应的约束手段,再者,在盲目崇拜GDP的时代里,文物的价值显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凡此种种,都需要我们从制度的根源上加强对其约束治理,不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还要总结国人的经验,最终得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保护文物的制度,这样才能杜绝悲剧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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