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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赔钱不道歉,毫无诚意的“危机公关”

www.fjnet.cn?2012-02-14 15:48? 郭杨阳?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湖南娄底消费者马先生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投诉,他在当地沃尔玛超市里购买的思念水饺,竟然吃出了一只“黑头”死苍蝇,但厂家拒绝向其作出道歉。而厂家对此回应称,食品里的异物的出现可能存在多方因素,目前无法将具体原因归责于任何一方,因此不能向顾客作出正式道歉,但愿意作出“退一赔十”的补偿。(2月12日《新华网》)

彼时语境下,“可按退一赔十的标准进行补偿,但不能道歉!”更像是企业内部相互传递的一个危机公关信号——面对消费者不满、媒体报道,赔了钱,而且是十倍地赔了钱,自然就算是做了处理,给了答复。似乎,这样就是对企业形象的一次有力自救。殊不知,只赔钱不道歉,传递出的,恰是对消费者权益更大的漠视,是对自身形象的更大抹黑。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攘攘熙熙皆为利来”用这句话来概括许多发酵于网络、媒体的公共事件,再生动不过。许多企业之所以出现在公众面前时缺德、无良,往往就是盈利的手伸得太长,为消费者的权益考虑得太少。具体到思念水饺事件中,可能就是缺少一道产品出厂前自查、复检的程序,才导致上了餐桌的“思念”变成了恶心。而今,厂家都可以十倍赔偿了,消费者该没话可说了吧?

但是,消费者需要的,往往不是十倍赔偿,而是一句负责任的道歉。如果道歉毫无诚意,则任何形式的处理都显得居高临下、“危机公关”意味十足,因为,看不到诚意就意味着商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很可能还有下一次的事件、下一次的权益侵害。这才是双方争执的焦点之所在。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并不是“思念”第一次涉水——作为知名品牌的“思念”牌汤圆及水饺,在近期已经相继被曝光吃出创可贴和塑料泡沫等异物。前两次事件的余波尚未散去,紧接着就曝出了现在的事件,真想知道:相关监管部门到底是干啥去了?企业如此“事故高发”,怎还能坐视其危机公关?难道,非要等到消费者从饺子、汤圆里边吃出砒霜,吃出原子弹才肯插手?不得不说,这是比饺子里的苍蝇更让人如鲠在喉的事情。

事件之后,有律师解读: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送检的食品包装或酒水饮料已经开启,我们没法判断其中的产品是否是原厂生产,或者在开封后是否受到污染。” 在对“开封不检”表示无奈的同时,本事件也提出了一个食品检测的新问题——很多情况下,“开封不检”成了阻碍消费者维权的规则桎梏,如果顺其自然,其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了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实施危机公关的制度空子。难道,真的就任由商家如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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