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闯黄灯违法应加大取证力度

www.fjnet.cn?2012-04-20 10:56? 娄义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时常听到汽车闯红灯受罚,见怪不怪。闯黄灯而受罚的,真是稀少。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全国首例闯黄灯案终于出现了。4月6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对广受关注的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舒某闯黄灯属违法行为。该案的判决具有示范意义,确定黄灯的违法界定,细化法律依据,减少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具有积极意义。

该案的判决在于一个“闯”字,是指违法人在绿灯向黄灯转换的瞬间,驾驶的车辆并未越过停止线。而是黄灯亮起时,未停在停止线内,而是越线闯黄灯通过道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法律解释应该较为全面地理解,越过停止线的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应立即停止。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但是,很多司机为了不等待红灯,见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而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见到黄灯转绿灯时也想快速通过,此时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闯黄灯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郑州交巡警三大队民警沈豪杰告诉记者,郑州市每年因闯信号灯造成死伤的交通事故达数十起,80%的交通事故都跟闯黄灯有关。(《大河报》4月12日)现在很多信号灯都与人行横道紧邻,机动车抢行黄灯还很可能危及过马路的行人的安全。 这种情况下,应加大对闯黄灯行为的管理力度,更加细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闯黄灯的处罚较为模糊,法律中的规定不够细化。在这起首例黄灯案中,舒某也只被交警处罚了150元,这也是参照了机动车闯红灯的标准。

“闯黄灯”虽属交通违法行为,但交警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存在执行难和处罚难。比如一辆车即将驶过停止线,而这时黄灯亮起,他曾尝试刹车,但由于惯性还是过了线,这种情况算不算“闯黄灯”?对于驾驶人是否故意越线,单以肉眼观察很难判断,警方存在取证难情况。要对此进行取证,只有启用电子扫描仪器,在短暂的2-4秒的黄灯时间内严密防守,减少闯黄灯的违法行为。

全国对闯黄灯的处罚较少,很多地方根本没对此行为进行管理。为减少道口的交通事故,惩治不法行为。公正执法,高科技取证,对黄灯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交通文明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