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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事故频发折射安全监管隐忧

www.fjnet.cn?2012-05-02 10:09? 程思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五一”假期的第一天,一名女子与丈夫在重庆金刀峡景区旅游时,被山上一块滚石砸中身亡,夫妻俩瞬间阴阳两隔。北碚区旅游局办公室一名姓唐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前晚金刀峡一带下雨,可能造成土质疏松,导致滚石下落。并表示,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事发地顶上还拉有安全防护网。(2012年4月30日《重庆商报》)

究竟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天灾,还是放任不管的人祸所为?游客在景区意外身亡的权责争论,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旅游景区所面临的问题。滚石下落出于意外不假,但金刀峡旅游景区存在的非意外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就景区而言,如果当初能够预知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就可能会避免这种悲怆事件的发生。安全管理是景区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要求。不管是否是因天灾所造成的“滚石砸人”事件,景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金刀峡旅游开发公司在事故发生之前“巡山拉网,标牌警示”,但却未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完全推脱责任显然有失公允。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游客购票旅游,即与景区形成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而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是旅游业者的一项重要合同附随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旅游管理条例规定:景区应配备、设置、落实各种安全制度、设施及人员,以确保游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比起这起意外事故,明知故犯、推诿搪塞的当地旅游局更是难辞其咎。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当地旅游局工作人员明知道下雨可能造成“土质疏松,滚石下落”,但仅凭“这是一次意外事故”就想把一切责任完全推卸地一干二净,不仅凸显出当地旅游景区的安全隐忧,更暴露出当地旅游局对景区的监管失利。

根据我国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但从报道可以看出,重庆市北碚区旅游局没有履行“参与本地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的义务,而且在事故发生之后,更是未能及时责令景区与游客达成赔偿事宜。所以,对于这件事情,无论是旅游景区还是当地旅游局,都应该承担相应地责任。

旅游景区安全与否,事关游客生命安全,特别是在当前各地门票“涨声一片“的情况之下,发生此类安全事故,更使得那些 “只收费,不管理”的旅游景区,“不顾安全、唯钱是论”的畸形发展模式逐渐暴露出弊端。但事已发生,理应痛定思痛,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除了当地旅游局要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之外,各地旅游景区也应该提高认识,注重安全,消除任何潜在的危险,建立和完善“景区安防”的长效机制,这也是破解各地旅游景区安全隐患的有效路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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