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意报名,更要堵塞公考漏洞
www.fjnet.cn?2012-10-16 13:17? 张遇哲?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开始报名,截至24日18时。国家公务员局14日表示,此次“国考”将继续倡导诚信报考,并将加大反作弊力度,恶意报名注册,5年内将不得再报考公务员。(10月15日《新京报》)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出现了一种恶意注册现象。个别考生为了减少考试竞争对手,通过编造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多次注册报名,造成某职位报考人数爆满的假象以吓退其他考生。恶意注册行为,不仅直接剥夺了被抢注考生的报考权利,导致其无法正常报名,同时扰乱了正常的报名秩序,侵犯了更多人平等参加报考的权益,理应予以严惩。 事实上,恶意报名五年禁考,并非新规。早在2009年11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五条就明确规定,“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应该说,此举有助于震慑一些人的投机心理,减少恶意报名行为的发生。 不过,更应看到,5年内不得报考属于事后处罚,恶意报名行为已经发生,相关影响已经铸就。同时,恶意报名屡屡得逞,恰恰说明公务员考试报名存在重大疏漏。如果只亡羊不补牢,不对公考制度进行补救的话,很难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因此,在严惩恶意报名的同时,我们更要深刻反思,对症下药,堵塞公考漏洞。 首先,完善报名程序。目前,对考生信息的审核仅限于是否符合专业条件、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至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报考信息等,由于未与公安部实行联网,尚无核实措施。这一问题不得到解决,势必成为少数人恶意竞争的空子。同时,采取一些防止恶意注册的技术手段也是必要的,比如只公布职位数,不公布报名人数的做法,让考生刷人数的目的落空;增加手机验证环节,以缴费作为最终报考成功与否的标准,提高恶意注册的经济成本,等等。 其次,建立纠错机制。过去,一些考生遭遇恶意注册后向招考部门反映,却被告知只能自己带着身份证或者相关证明到招考办查询。由于“证明自己”太麻烦,许多人只能自认倒霉,放弃报名。从法理上讲,非由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报名的,可以认定公务员考试审核部门存在过失。对于恶意注册造成的影响,相关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责任,启动应急预案,以特事特办的形式,为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 此外,帮助考生维权。5年内不得报考,只是公考组织部门对于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罚,并不能弥补其行为对于相关考生造成的损失。2009年刑法修正案首次将公民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的范畴,规定要对泄露、窃取和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冒用他人信息恶意注册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考生寻求司法途径,招考部门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帮助其向恶意注册者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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