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应以弱者生存为底线
www.fjnet.cn?2012-12-15 10:47? 张永恒?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11月16日,5名儿童为避寒被“闷死”于某市街头的垃圾箱内;两周以后,一位农民工又因饥寒交迫死于郑州一座立交桥下,12日,郑州立交桥下又一名露宿者被冻死。这些刺痛人心的消息,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 城市流浪人员,没有生存技能,没有劳动能力,以乞食或捡垃圾为生,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社会不该遗忘他们,我们也建立了救助制度以及政府民政部门、一些半官方慈善机构,按说,即使在最严酷的自然条件之下,城市流浪人员也不应该有生命之虞的,但今年发生的这些悲剧,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救助工作出现的问题。 大灾大难如海啸地震往往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从而对这些灾难的救助能够更加及时有力。但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夜晚,霓虹灯照不到的角落,蜷缩着的流浪人员,却难以得到有效救助。那些救助机构和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却难免挂万漏一;另外,对救助的宣传也不到位,处于生存线上挣扎的流浪人员,往往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寻找救助。 在救助意识方面,我们有没有可以检讨的呢?我认识一位民营企业老板,对慈善事业很热心,他生活在一个北方城市,经常做一些公益事业。在寒冷的冬夜,他意识到街头的流浪人员可能会出现生命问题,于是他买了很多大衣、棉鞋、棉被等御寒衣物,满大街给流浪人员派发。他后来告诉我,一些慈善机构并不欢迎他做这些事。还有人建议,与其救助流浪汉,不如拿这些钱做“更有意义的事,比如资助贫困学生”。 其实,“救助流浪汉”和“资助贫困学生”并不矛盾,这是一种多级多层次的救助目标,“救助流浪汉”是为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资助贫困学生”是为保障其发展权。 中国越来越注重社会救助制度的构建,各级政府也承担起了越来越多的法律责任,各种慈善机构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想,在这些制度和机构之外,还应唤起全社会的悲悯之心,对那些最弱者应有人性化的同情。 中国古代就有“施粥”的传统,为饥寒交迫的穷人带来一线生存的希望。在城市冬天的寒夜,在民政和慈善机构的救助车辆离开之后,脚步匆匆的行人,如果发现路边还有蜷缩着的流浪汉,请你打个电话给有关部门,或提供其他救助。让最弱者也能生存,是我们全社会的底线,也是每一个生命应有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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