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权益应与消费“共同成长”

www.fjnet.cn?2013-04-25 08:00? 白  龙?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消费者分量的提升,标识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刻度、意味着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程度

一部影响中国消费市场20年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首次修改。23日,这一法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虽然尚未最终通过,但从部分细节中,也能感受到强烈时代气息。网购、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汽车、冰箱等耐用商品出现问题,拟由经营者举证“自证清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这些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空白,可谓“打上补丁”;对已制订20年的法律,可谓“系统升级”。

去年11月11日淘宝网促销,1天时间卖出191亿元。惊人的数字背后,是消费这一市场经济基本行为的深刻变化。交易形式越来越丰富,快递行业的“意外成长”,佐证着网络、电话、电视等购物形式的兴起;交易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团购涉及到买卖之外的第三方,而“海购”则可谓一种个人化的国际贸易。

这样的变化,也必然带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问题。近日有新闻,淘宝网卖家骚扰给予中差评的买家,甚至发出“死亡威胁”。无质保、难退货,更谈不上售后,这无疑是“新消费时代”维权的典型案例。而网银、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流行,也让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的问题同时产生。只有与时俱进扎紧法制护栏,才能在变动的市场规则中,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拉奔驰、怒砸冰箱……近年来,越来越激烈的消费者维权事件,说明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也说明了“消费者意识”的不断高涨。这与中国的权利敏感、利益敏感相伴而生。在某种程度上,消费者的权益,本身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基本人权。也要看到,从“自认倒霉”到依法维权,消费者的权利觉醒,也是完善市场环境的推动力。让消费者和商家在规则之下良性互动,一个成熟、诚信、友善的市场环境才能形成。

修改这一法律,根本目的是要增加市场行为中的“消费者分量”。回顾历史,消费者话语权渐强的过程,也是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市场秩序不断成熟的过程。凭票购物看脸色,是改革开放初期在国营商场购物的必修课。从王海打假到“苹果维权”,从“三包”规定到汽车召回,20年来,消费者权益前进的每一步,都饱含着市场发育的艰辛。可以说,消费者分量的提升,标识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刻度、意味着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程度。

今天,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嵌入了全球体系。这个市场中的每一个主体,都需要更好地学习和尊重规则。对于有远见的企业来说,尊重消费者是基本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会以损害市场规则和社会信任为代价。不管是老牌的全球500强,还是新兴的电子产品商,甚至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企业,抱着“人傻钱多速来”的观念对待这个市场,不独会被消费者抛弃,更会失去与中国一起成长的机会。

1992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翌年就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明“消费者”与“市场经济”的伴生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意味对消费者尊重的升级,这也让人期待,它能否倒逼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前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