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听证代表就是在维护自己权益
www.fjnet.cn?2013-05-23 15:54? 徐 娟?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前不久,贡子明等4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了由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组织的虎扑篮球:卓达太阳城小学、幼儿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听证会,并代表100多位业主提了反对意见。听证会后,四个家庭厄运频频:或被停水停电,或家里窗户被砸,或私家车遭不同程度损坏……(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听证会的种种乱象广受社会诟病。公众往往把原因归结为举办单位为实现部门利益存在“私心”,听证代表选择缺乏独立公正,公众知情权不足导致形式化严重,等等。特别是在怒有关部门“不公”的同时,常常把矛头指向听证代表的“不争”,但却很少有人去深挖听证代表为何“不争”。这次四名听证代表在敢于说“不”之后遭到的打击报复,或许揭开了他们“硬”不起来的真相——缺乏应有的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 听证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因而难免发生各种争议。作为听证代表,不仅应该具有维护公众权益的自觉意识,而且还要有理有据地讲出真实的诉求,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实现。然而,现实生活中,那些敢于亮出不同观点,勇于发表不同甚至是反对意见的听证代表,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其中有显性报复,直接影响了学习、工作、生意的,更多表现出的是隐性的报复。报道中四名听证代表家里被停水停电,源于物业的“检修”;窗户和私家车被砸,也无从查究……这些“不见血”的刀子,让他们有苦说不出,令更多的听证代表心有余悸,造成无心无力据理力争,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力。 正如记者在采访时发出的“听证参加人权益得不到保护,谁还敢代表公众利益发声”的感叹,听证代表遭到打击报复,从表面上看受害的是他们这些个体,实质上是在严重破坏听证这一民主形式,这种伤害最终传导到每个人。给听证代表“撑腰”,一靠法治的呵护,二靠公众的力量。目前,我国在《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中对听证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听证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并无专门的规定。“有权利必有救济”,加快听证立法步伐,依法保护听证代表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地发出声音,让实施打击报复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已成为完善听证制度的当务之急。 听证代表生活在公众之中,是公共利益的代言者。在立法步伐尚未跟上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更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给予听证代表舆论上的支持和实际上的保护,不能让他们既流汗又流泪,既出力又寒心。以这起事件为例,如果小区的300多个住户能多个心眼、多些留意,“路见不平一声吼”,打击报复者焉敢恣意妄为?每一次听证,都是公众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都应当推进公平行政的实现、公共信任的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听证代表的权益,其实就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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