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死亡证明开出后,不再检查婴儿生命体征,就送往殡仪馆火化,医生、护工的两项失误,今日被安徽省卫生厅通报证实。就此,医院失职、父母缺位、救助不足的问题,猛烈撞击公众的情感。 安徽省卫生厅通报认定,安徽省立儿童医院病婴被送殡仪馆事件属于严重误诊。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名患有严重先天性呼吸系统畸形的婴儿,医生检查后开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之后,就没有再经过复查;护工把婴儿转移、送去殡仪馆火化的过程中,都不曾听听孩子的心跳。此外,11月12日婴儿父母主动签订了放弃治疗的协议书,将婴儿后事委托给医院就不再出现。 草率行医,是医生的失职,医院在这起事故中也负有直接责任。作为医生,应当具有更超于常人的责任心。因为每一次小小的失误,病人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医院的管理,更应该堵住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漏洞。在医患矛盾频发的今天,医疗机构更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化解社会对于医生的负面认识。 生而不养,是父母的缺位。签订放弃治疗的协议并不代表结束了监护的义务。从法律意义上说,放弃治疗是违法和无效的,更是涉嫌遗弃。而从伦理的角度来说,每一个孩子都有生存的权利,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法剥夺。父母不管出于怎样的现实考虑,也有义务陪孩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每一个问世的孩子都有生存的权利。只要他们存在,都应有生命的尊严。公众期待,医院能够对生命负责、父母能够履行监护的责任、社会能够建立有效的机制,让每一个孩子活在世界上一天就受保护、得养育、有尊严。 |
相关阅读:
- [ 11-22]“复活”的婴儿能否哭醒麻木的心灵?
- [ 11-22]男婴复活 悲喜交织着愤怒
- [ 11-22]死婴复活 何其荒诞
- [ 11-22]安徽“死婴复活”属严重误诊 目前仍有生命危险
- [ 11-21]谁导演了“死亡”男婴的“复活剧”?
- [ 11-21]安徽男婴殡仪馆“复活”:纸箱内一个人熬过一夜
- [ 11-21]死婴将火化时突然“复活” 开死亡证明医生停职
- [ 11-21]男婴殡仪馆“复活”真相调查:医生承认疏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