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环保没错,轮滑上街欠妥
2014-05-16 16:27: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共青团邯郸市委日前组织30余名爱好轮滑的青年志愿者上街捡拾垃圾,宣传绿色生活理念,以此开启“善美邯郸行、最美青春路”首届邯郸市青少年文化节主题活动。活动中,这些90后轮滑爱好者组成轮滑环保志愿服务队,从邯郸学院出发,沿市内主要街道一路滑行,沿途捡拾饮料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以行动宣传环保,得到群众好评。 这篇题为《河北邯郸轮滑爱好者街头倡环保》的消息,刊发于《中国环境报》2014年5月5日第四版,后经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等主要网站转发,再经其他大小网站二手接力传播,截至目前,互联网上能搜索出该同题消息百余条。 通过搜索引擎,笔者在河北新闻网上也看到,共青团邯郸市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者轮滑上街倡导环保这个活动其实是4月20日的事情,并且当地的《邯郸晚报》也在次日(4月21日)在头版以版心大图的方式做了突出报道。 之所以郑重其事地选取该消息来做评论话题,是源于笔者对该消息的震惊——倡导环保没错,但怎么能以违法的方式来?如此大张旗鼓地以违法行为倡导环保,还是地市级“先进青年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不能不令人汗颜。 轮滑是一种非常阳光的健身运动,经济实惠,非常适合大学生,但轮滑必须在专门场所,至少说是在相对安全的开阔地带。轮滑上街必然会影响他人的行路权,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案例层出不穷,所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倡导环保没错,轮滑上街欠妥。大学生作为时代骄子,本应带头学法、守法,但这样有组织地轮滑上街,恰恰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新的隐患,这种以文明倡导者身份出现,却以违法者的形象去实施,既反映了大学生群体内功不过硬,也体现了策划组织活动者考虑不周,更暴露了当今社会缺乏对法律的敬畏。 “善美邯郸行、最美青春路”首届邯郸市青少年文化节主题活动,应当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主题,但开篇的轮滑上街倡环保在无意识中开了一个坏的头,起了一个坏的社会效果:轮滑原来是可以上街的!——你叫邯郸青少年怎么看?你叫邯郸学生家长怎么“管”孩子?你叫邯郸交警以后怎么执法? 正确的选题更需要正确的策划。因为宣传文明交通而无意中破坏了环境是不对的,比如活动参与者乱扔宣传文明交通的纸质传单,乱丢矿泉水瓶;而同样道理,因为倡导环境保护而实际上破坏了交通秩序当然也是不应该的,比如邯郸这起轮滑上街倡导环保的活动。 我们不妨来做深层次的思考。假如,我们盖房子,先垒四面墙,垒着垒着,发现缺几块砖。这时,我们是出去买砖呢,还是从墙基下抽出几块来?不用说,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拆东墙补西墙、顾此失彼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不能只图一时的冲动而做决策。 必须立即制止和纠正类似邯郸大学生轮滑上街倡导环保的这种违法行为。建议有关方面今后在策划、组织这些活动的时候,不能一味为了吸引公众眼球而去片面追求新招、奇招、特招、怪招。合不合法律,给社会起到好示范还是坏示范,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也得纳入组织者考虑的范畴。 |
相关阅读:
- [ 05-12]赤潮“不必害怕” 环保当更上心
- [ 05-06]环保官员执法中互殴因何“言语不和”?
- [ 05-06]环保官员打架,碎的不能是真相
- [ 04-28]环保法“史上最严”还须执行好
- [ 04-25]新环保法“按日计罚不封顶”能执行吗?
- [ 04-25]处罚无上限,环保才有底线
- [ 04-25]请读懂力挺环保扩权背后的民意期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