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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胎死责任切忌情绪化表达

2014-07-11 17:47:39?刘建国?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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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产期前两天,阿燕(化名)到龙海市第一医院产检,因之前查出胎儿有脐带绕颈的现象,她提出做彩超查看胎儿脐带绕颈情况,以决定是否剖腹产,但医生没有同意。两天后,阿燕感觉胎儿有异常,再到医院检查。这一次,医生给阿燕做了彩超,但检查结果显示:胎死宫内。(7月10日《海峡导报》)

胎儿死亡,对于家人而言,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可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均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胎儿家人认为,医院一方没有及时做彩超,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医院则坚持认为,院方没有过错,即便出现胎儿死亡现象,也保持在了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之内,对立情绪不断高涨。

然而,对于院方的说法,胎儿的家人明显不满意。其实,对于胎儿的死亡,到底由谁承担责任,并不是双方争执不下能作出定论的。当前,不管是将责任完全推给对方,还是主动承担起责任,都是没有根据的。如果该起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则需要进行相关鉴定,以权威的结论为佐证。家属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结论尚未明晰,将责任强加到医院一方,明显具有“推定”的心理倾向。

幼小生命的离去,每个人都不想看到。但事已至此,就需要查清事实和真相,进而厘清责任,给胎儿的死亡一个公道。在这个过程中,医患双方都要保持克制和冷静,避免陷入偏执,别再给本已敏感的医患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我们应该相信第三方鉴定机构能够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找出事件的原因,为双方作出合理的解释。面对鉴定结论,医患之间如果依然存在分歧,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可如今,家属将胎儿的遗体搁置在医院大厅内,明显就是在表达愤懑的情绪,这无益于事情的处理。他们的痛苦和伤心,我们可以理解,但只有回归到合理合法的轨道上来审视问题,才能让事实得以澄清,才能让让责任厘清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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