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拿孩子当官司筹码压不垮法治

2015-03-05 16:25:35?乔子轩?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日,本报报道了女孩妞妞因母亲在医院分娩时死亡,她被留在医院生活了三年,生父没来看过一回,引起了许多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说,妞妞的生父宋某不顾亲情,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实属不该。有网友甚至表示要收养妞妞。(3月4日《海峡都市报》)

女友分娩死亡,谁都不愿意看到,通过诉讼明辨事理、划清责任,也是正当诉求。只是刚刚出生的孩子没有任何过错,不应为医疗纠纷承担责任。父亲就因诉讼还没结果,以孩子作为诉讼筹码,不管不问三年,即便医院应对此次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也没有理由将孩子遗弃在医院。

其实,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责任早有清晰的规定,对于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是由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决定的,不是胡搅蛮缠,任意施加外力,就能让法院屈服、司法让步的。相反,将孩子遗弃在医院,不仅违法,还可能被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孩子被遗弃在医院起因是医疗纠纷,但是抚养孩子与医疗纠纷诉讼,一码归一码,医疗纠纷是谁的责任,法院自由公断,而抚养孩子的责任则清晰明白,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医院有权要求孩子亲生父母支付三年来抚养孩子的必要费用。果真如此,此举必然是得不偿失。现在,是把孩子领回补上亲情的时候了,毕竟孩子已三年,面临着教育等问题,万万不可再任性。

说实在的,像这种拿孩子作为官司筹码的人不在少数,一方面是利益作祟,一方面还是对法律缺乏信心,认为法律是软的,这样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样做的方式实在有失偏颇。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只会是徒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