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意味深长的回归。3月17日上午,聂树斌母亲及该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阅相关卷宗材料。聂母及代理律师均对阅卷范围表示满意,认为阅卷范围之广超出预期。李树亭说,从上午阅卷来看,他的初步判断是,聂案是站不住脚的,存在严重程序问题。(新华社报道) 谈到聂树斌案,人们必然不会忘记已经得到平反的呼格案。随着事后信息的进一步公开,我们发现呼格案之所以在真凶现身十年之久后才得以平反,正是因为其中存在着太多的非司法上的角力,诸多司法程序难以落实,致使案件的重审始终处于一种悬而不决的状态之中。 如今,聂树斌案被异地复查,最大程度上规避了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案件复查的干扰;代理律师的案卷查阅权也终得到保障,这些或都表明案件的再次审理是在有意吸取呼格案的教训,使其真正回到一条规范的司法轨道上来,确保案件的复查有着确定性的保障。 有媒体报道称,作为“真凶”的王书金案二审二次开庭前,王曾向辩护律师透露,河北方面曾派工作组进驻看守所“做工作”,逼他翻供,要他否认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因为工作组的人打了他,他忍受不了才说了假话。”在此之前,因为王书金的自供,其一度被认为是聂案的真凶归来。现在,面对供述中所产生的波折,需要厘清的是,除了王书金的口供,还有无具体的物证可支撑?相关方面是否存在如王所指的“逼供”行为?自始至终,王书金案都是聂案的关键性变量,该案的审理若不能实现公平正义,聂案的真相就只能蒙上阴影。 代理律师查阅案卷只是聂案保障复查公正所突破的第一道关卡,更重要的是,负责异地复查的山东高院在对于案件定性即宣布复查结果前,应当充分保障聂案律师的辩护权利,双方能够平等地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以此来实现案件真相的全方位还原与疑点的厘清。此外,案件复查过程中,原案的办案机关河北公检法部门也不应失语,除了配合复查工作,相关方面也应保证其“辩护”的权利。如此,才能使案件的复查真正实现正义的抵达,也是最大程度上遵循司法程序的题中之义。 作为舆论与司法界关注已久的疑案,庆幸的是,聂树斌案的重新复查正迎来一个好的司法外部环境。无论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定的依法治国主题,还是此次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中所展示出来的对于纠偏冤假错案的诚意与决心,都让人对于“迟到的正义”充满期待。特别是该案还开启了刑事案件异地复查的先例,或代表着某种冤假错案纠偏的路径示范。总而言之,无论是对于个案,还是对探索冤假错案纠偏经验而言,聂案的复查,司法机关都应该积极应对,抓住难得的机会,既实现个案正义的回归,也助力冤案纠偏的法治突围,让案件的复查经得起真相与历史的检验。 |
相关阅读:
- [ 03-13]反思冤案是司法进步的前提
- [ 01-07]赔偿超标也是往冤案伤口撒盐
- [ 12-31]“忙”岂能是耽误纠正冤案的借口?
- [ 12-19]要弄明白冤案追责难在哪儿
- [ 12-19]冤案赔偿,如何以公正的方式告慰人心
- [ 12-16]无人担责本身就是冤案的温床
- [ 12-16]拿什么救赎冤案责任人唯有公正
- [ 12-16]望冤案止于呼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