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查出有“萝卜招聘”的事实后,就要问责到底、追责到人】 有媒体报道:在湖北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市人社局涉嫌为下属市人才服务中心“萝卜招聘”:名义上向社会公开招聘的3个岗位(其中一个岗位招两人),实际上是为内部4名工作人员量身定做。 “萝卜招聘”从表面上看,多数程序合法,但即使是一般社会公众,也能发现个中端倪。比如上述武汉人社局所招聘的3个岗位,年龄要求为不很常见的标准:40岁。当招聘结果公示时,果然拟聘人员中最大年龄者为39岁。更有细心人发现,公示中的拟聘用人员,居然全都是已在招聘单位工作的人! “萝卜招聘”这种事多了,不仅会让没有门路的寒门学子彻底寒心、国家的人才选拔达不到预期目的,更重要的是有损社会公平正义,使人们对公务员考录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丧失信心,进而质疑用人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绝不能等闲视之。 要根治“萝卜招聘”,制度上的设计与完善必不可少。比如不能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设置奇葩条件。如确有需要,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其次是减少面试的权重,甚至只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选项。因为近年来揭示出来的考录及招聘工作的弊端表明,面试环节的暗箱操作很难防范。遴选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又不是选演员,在短短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时间内,考官能看出什么能力和水平?不过是给打“人情分”提供方便。 但最重要的是,一旦查出有“萝卜招聘”的事实后,就要问责到底、追责到人。以往即便查出有“萝卜招聘”事实,顶多把板子打在个别具体经办人员身上,用重新招聘等做法蒙混过关,没听说哪个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因“萝卜招聘”而丢官,甚至被牵扯出腐败问题受到法办,因此才使许多搞“萝卜招聘”者有恃无恐。 要知道,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权往往掌握在“一把手”手里。无论是谁要制造花样、搞“萝卜招聘”,没有主管人事的领导点头批准,绝不可能得到实施。而主管人事的领导,绝大多数都是“一把手”,他们才是“萝卜招聘”背后的“大萝卜”。如果不对他们违纪违规搞“萝卜招聘”的行为予以深查追责,包括对其可能以权谋私及受贿行为进行彻查,“拔出萝卜带出泥”,就很难形成震慑力,很难从根本上去除“萝卜招聘”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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