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入学与计生挂钩是公权践踏民权

2015-09-10 17:28:28?吕可玫?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报载,开学了,要上学得先交计生证明,没有计生证明的要暂缓入学。昨日因为这事,市民林先生6岁的女儿仍未进入幼儿园大班学习。他周围不少邻居从9月1日起也陆续接到学校通知,称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没有交齐,要先到计生部门办完手续才能按时入学,包括一些小学生家长。(9月10日《东南早报》)

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问题虽解决了,但这种违法行为令人深思。《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适龄儿童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没有规定,新生入学必须提交计生证明。受教育权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而把入学与计生挂钩,侵犯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

问题是,这种违法做法早已从个别现象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每年都有投诉,可总是没有人监管到位。监管失聪的背后可以看出,公权越界到了何种疯狂的程度。须知,计划生育是国策,义务教育也是国策,怎么能为保计生权而轻视教育权?这种把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架空”的做法,失去的是民心,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

抓好计生工作没错,但无论怎么抓,都应该依法办事,莫侵犯民权。而今,把入学与计生挂钩,不仅与目前“一个都不能少”的义务教育政策相违背,而且不合常理。退一步说,即使父母非法超生了,也不能由小孩“买单”,更不能剥夺小孩的受教育权。行政权力对教育领域强硬干涉,是公权践踏民权,是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

可怕的是,这类与计生挂钩的事例并非只涉及入学,还涉及低保、医保、购房、结婚等。这种牺牲民权和民利的做法,早就造成了悲剧。如37岁的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因缴不起“超生罚款”、孩子无法入学而割腕自杀。

法治社会,各级政府官员理应敬畏法律法规,别让职能监管长期处于失聪状态;否则,计生挂钩乱象还会更凶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