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物业费纳入征信”法规可别拉偏架

2015-11-04 10:48:31?郭元鹏?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的《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拟纳入个人征信系统。(11月3日《海峡都市报》)

这些年,物业和业主在各地的纠纷就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大城市的小区,还是小县城的小区,都此起彼伏着“恩怨缠绵”的大戏。面对“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尴尬,确实需要制度的完善。但是,将拒缴物业费纳入征信系统,应该要谨慎。

什么是征信系统?实际上就是我们日常说的诚信系统。很多行业很多部门,为了纠正存在的乱象,都采用了这个办法。比如说虎扑篮球:老赖,比如说虎扑篮球:不文明游客。

但这类事情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被纳入者是明显的过错一方。就如老赖,即使自己吃着燕窝喝着XO,也不愿还钱。就如不文明游客,明知道乱涂乱画不对,依然举起了手中的笔和刻刀。

可物业和业主的纠纷中,往往很难说是业主错了,还是物业错了。这里可能有服务问题,有价格问题,有沟通问题,等等,当然,也可能有业主问题,很难一概而论。

因此,要把拒缴物业费纳入征信,首先要保证不误伤,不拉偏架,然后再加以考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