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高网约车车价门槛,服务能否也跟上?
2016-10-26 17:51: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过度抬高车价门槛并不利于网约车发展 国家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但高品质服务是不是就是以车辆价格作为衡量呢?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有一些城市也对车价进行了限定,苏州、常州的标准是不低于12万,惠州、江门则不低于15万,这些政策出台后无一例外地遭到舆论批评,不少网约车经营者也大呼“门槛太高”。 除了车价标准高外,想要从事网约车运营,车主还得投入资金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大部分车主都不是家境富裕之人,运营网约车的收入也不过能够勉强糊口。制定高标准的实施细则,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人为设置了高门槛,将不少车主挡在了政策之外。 网约车能够颠覆传统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已经证明了这一行业无法阻挡的成长潜力和发展趋势,地方政府不妨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对待这一新生事物,尽量少地设置政策门槛和管理限制,换种角度来想,鼓励和发展网约车其实不失为解决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瓶颈的一种有效方式。[详细] 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必须软硬件并举 此次,泉州出台的网车管理办法中,对网约车管理实行政府负责制,市发展改革、交通、公安、人社、经信、物价、质监、交警等多个部门建立网约车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并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监督检查,将大大提升当地网约车服务品质,也为当地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但是,我们从中也不难看出,整个管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主要还是从行政的角度对网约车上道经营的硬件做了完善和规定,真正涉及消费者乘车体验方面的服务软件规定还有所缺乏。比如,针对民众对于网约车存在的较为普遍的订单难取消或要收费,开发票难或金额受限,网约车服务维权难等问题,没有进行规范,对于消费者所投诉问题有关部门或网约平台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做到反馈、处罚等方面没有做较为实质性的规定。 从这个角度来说,规范网约车服务硬件固然重要,但如果服务软件方面没有跟上,消费者依然无法真正享受到网约车所带来的便捷。因此,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必须软硬件并举,才能让消费者既享受到网约车硬件带来的舒适感,又能够享受到网约车的高品质服务所带来的愉悦感。[详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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