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云南旅游业整体的观念性错误。旅游业乱象的根源在上不在下。】 近日,人民网刊发了一篇题为《云南游:口碑为什么赶不上颜值》的报道,指出云南的风景虽然迷人,但旅游乱象让人望而生畏。此文无疑让最近云南旅游业的负面形象雪上加霜。 最近涉及云南旅游业的负面新闻可谓集中式大爆发,有人称之为“塌方式舆情”。这些负面新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极端事件频发,旅游投诉持续攀升;二是舆情应对低级,官微与网友的一些情绪化言论互戗,升级了人们对云南旅游服务的不满。事实上,后者对云南旅游业产生的负面影响远大于前者。 有评论者认为云南有关部门舆情应对的低级源于其媒介素养太差。这种说法没错,但从本质来说,媒介素养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云南旅游业整体的观念性错误。旅游业乱象的根源在上不在下。 云南旅游乱象长期存在,投诉居高不下,一些导游曾理直气壮地指责游客“来云南旅游不买东西就是来占便宜的”。当时的舆论认为这种情况是因为云南导游素质,所以处理时针对的只是个别导游。但现在看来,话虽然是个别导游口中说出来的,思想的来源却显然不是导游,而是云南旅游部门的相关领导干部,且持有这种思想的人还不是少数。 这从官方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游客投诉强制购物,官方的回答是“你买了东西就没有骂你了”;女游客被打,官微第一个跳出来抹黑女游客;网友一句气话“永远不来”,官微怒怼回去“爱来不来”。与其说这些都是官微发布者一时冲动的不当表达,还不如说是当地一些官员心里想说的实话。 “来云南不购物就是占便宜”,这种说法不由得不让人想到山大王的歌谣,“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财”。这种劫道式的旅游思维远远背离了旅游的本意。现代旅游业拼的不仅是颜值,还有服务,只有好的颜值、没有好的服务无异于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很多人认为旅游经济就是一锤子买卖,坑不坑你,你下回都不会再来了,那为什么不坑你呢?所以旅游业喜欢打数量牌,先把人骗来再说,于是“低价团”“零价团”层出不穷。而大量超出当地承载能力的旅客,对当地的资源和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更严重的是会破坏当地的文化和生态环境。 以丽江为例,丽江之美除了风景,还有当地纳西族与众不同的人文风情。可是随着旅游开发,当地原著民多数已经离开了丽江古城,一些外地人大量涌入,开起了酒吧、饭店、客栈,不但当地的人文环境被彻底改变,而且也引发了原著民与外地人的冲突。 随着云南旅游业接连被舆论炮轰,政府部门也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不仅大会小会不断强调云南旅游形象问题,而且副省长陈舜还搞了一次“微服私访”,以普通游客的身份参团体验游,结果被商家一对一死盯,不买东西不让走。这给了副省长很大的刺激,下定了要改变旅游形象的决心。 有决心是一方面,但关键是怎么改。如果旅游部门的人还是抱定了劫道式旅游思维,认定了旅游就是购物,不买东西就亏了,那这种整改也就是表面文章,顶多是粗暴一刀和温柔一刀的区别,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凶相毕露。所以,要改就必须先从观念理念上改,旅游不是宰肥羊,而是一种文化现象,必须要提升文化品位,以文化感染和吸引人。 同时,还要提质增效。靠“低价团”“零价团”这种拉人头的低级旅游行之不远,只会拉低当地的旅游品位,破坏当地的旅游资源。在这方面故宫就做得很好,与拉人头凑数量相反,故宫每天对游客实行限流,这样不仅保护了故宫古建筑,提升人们的旅游观感,而且还使故宫方面有精力提高服务质量。故宫的旅游纪念品与各地粗制滥造、同质化严重的旅游纪念品完全不同,不仅精巧独特、有文化品位,还有时代感和幽默感,深得游客喜爱。这才是对旅游文化内涵的追溯与回归。 最近云南旅游业的负面新闻很多,相关部门如果只是处理几个官微的发布者,那就是为了平息舆情的权宜之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收不到多大的效果。如果能以此为契机从根本上改变旅游理念,那这种整改才会有诚意、有效果。 |
相关阅读:
- [ 02-28]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必须痛下狠手
- [ 02-27]清新福建“放心游”必备的不只旅游警察
- [ 02-08]治旅游欺客宰客顽疾需“节未至而监管先行”
- [ 12-27]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应常态化
- [ 12-13]让旅游从景点到全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