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显示,有77%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其中地方红会得分较低,五成公众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不满意。《报告》还显示,去年我国慈善捐赠总额近千亿,企业捐赠近7成。

慈善的生命力在于透明。唯有透明,慈善事业才能真正激发、吸纳、整合人们内心的慈善热情和动力,让慈善事业生生不息。遗憾的是,从报告来看,慈善组织的透明度还不够,虽然止跌反弹的捐赠数额可带来稍许安慰,但若我们辨析慈善捐赠的主体,对比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就会明白,增加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会让慈善事业焕发怎样的面貌,取得怎样的进步。而这种可期许的面貌和进步,现在还只是一种畅想与可能,甚至可能因为慈善组织的停滞不前,而成为一种泡影。

所以,需深究的问题是,为何慈善组织的透明度较低,如何增加和提升其透明度,让慈善可以成为“玻璃缸中的金鱼”?尽管,造成慈善组织透明度较低的原因很多,但已形成共识的核心原因是,行政化造成的公开动力不足、自觉不够。虽然,《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对捐赠信息的公开作出了指导,但这种指导并非强制规定,在缺少法律刚性的保障下,容易成为一种看上去很有力的“空话”。加之,慈善组织多带有官方背景,缺少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行政化所带来的种种官僚作风,行之于慈善而为人更不能接受。

因此,去除慈善组织的行政化,既是对慈善公信力的保证,也是对慈善公信力的提升。当行政化的种种弊端在慈善事业中被消除,人们看到的是公开透明的服务积极的慈善组织,他们对于慈善的种种顾虑就可以消除,他们内心的慈善热情就可能被最大化激发。

有人期待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这是去行政化的应有之路。只是,慈善立法之路却走得艰辛。从2004年全国民政会议提出建立慈善长效机制,慈善立法一直步履蹒跚,成为颇为期待但也等待时间较长的立法之一。显然,慈善立法到了迫切需要提速的时候。

其实,虎扑篮球:立法的重点是可以梳理清晰的。首先,明白慈善的意义,厘清慈善的内涵。这是慈善立法的出发点,若何为慈善还是模糊的,慈善与行政的关系还没有弄清,慈善甚至呈现出反慈善的一面,立法就可能麻烦更多、矛盾更多。其次,明确慈善的路径,规划慈善的未来。慈善不仅是一种动机,还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必须以制度予以规范,才能成为真实的慈善,所以,慈善立法必须具体、细化、可操作。第三,增加公众的监督,提升慈善的激励。慈善组织的公开性够不够,应由公众判断,判断的标准之一,就是他们的监督是否简便、可行、有力。只有公众监督成为常态,慈善组织才能获得公信力。

当然,公开透明只是公众参与慈善的基础,慈善事业对于公众的激励——道德层面的激励和功利化的激励,都是人们整体参与慈善的直接原因。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期待的慈善是自愿的、透明的、制度化的,全民性的。这离不开慈善的去行政化,更离不开慈善的立法。只要慈善立法能够理念、路径、机制三方面用力,人们期待的全民慈善,就不会只是梦想。

【一切只有回归到理性的渠道,质疑是有理有据的,回应也是有板有眼的,那才是一个良性的氛围,无论是红会还是公众,都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近日,有微博称“红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元,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对此,红会回应称,该说法严重失实。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9月22日《法制日报》)。

自郭美美事件以来,黑红会似乎成为一些网友下意识的习惯。红会呼吁捐款时,网友便会呼吁“不捐”,免得给了郭美美们;红会呼吁献血时,网友也会跟着说“别献了”,免得红会借此牟利;红会查询平台一上线,网友就立马输入一些明星的名字,结果明星们只捐了几元或几十元,然后网友们便开始嘲笑红会“干啥都不行”……类似的吐槽与调侃,几乎成为网络生活的一部分。黑红会,似乎正成为某些网友新的娱乐活动,而且是屡玩不腻的那种。

不可否认,网友黑红会的说法,有些是有道理的,但也有些不是那么有道理。就“红会靠卖血1年获利39亿元”这样的事情来说,就属于后者。其实,早在2011年,经济学家郎咸平就在微博中质疑“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红会从中牟利”,这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一场社会大讨论。而今年昆山爆炸案发生后,一些网络大V同样发起了“别献血让红会牟利”的活动。而如今这些微博的质疑,与之前的怀疑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在一次次的探讨中,一些常识也逐渐明朗。一则,红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并没有足够的技术介入到血液的保管与使用中去,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二则,“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看起来似乎难以接受,但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还是需要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则可按照相关规定免费或减免相关费用。就此来说,当前红会借无偿献血牟利的传言,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可以说,这些常识已经被强调多次,而每一次有类似事件发生时,都会有完全一致的常识普及。遗憾的是,即便如此,此事还是在网上引起热议,成为网友们黑红会的理由。由此可见,舆论的自我净化能力还是很有限的,其分别真假、回归常识的能力,同样是急需提高的。对公众来说,红会不是不可以黑,但不能随便黑,也不能误伤,这应该是最起码的底线。这样的底线,对任何人或任何机构而言,应该都是成立的。

自然,这样的说法并非帮红会开脱。作为一家慈善机构,红会的确应该经得起必要的质疑与非议,这也是其应尽的职责。只是,围观者的质疑,也不应那么低级与可笑、那么没常识,而应有点技术含量、找准靶子。毕竟,放空炮、习惯性的黑红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博弈,只会加剧红会与公众之间的情绪对立。而一切只有回归到理性的渠道,质疑是有理有据的,回应也是有板有眼的,那才是一个良性的氛围,无论是红会还是公众,都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一条质疑“红十字会卖血获利”的微博,近日在网上被广为转发。该微博称,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中国红十字会从中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说法严重失实。

每年从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中获利数十亿元,这个指控如果属实,无疑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重磅丑闻。好在红十字会迅速作出澄清,称根据献血法的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这些工作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偿献血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此外,媒体还详细调查了“红十字会卖血获利数十亿元”之说的肇始及流变,从另一个方面证明,这一说法缺乏可靠的依据,系捕风捉影胡乱拼凑而成,称之为谣言亦不为过。

一个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传言,就这样暴露出了谣言的真面目,辟谣的过程并不特别复杂,可见这个谣言本身实在不堪一击。辟谣之后不免深思:为何有人要编造“红十字会卖血获利数十亿元”的说法?为何有人对谣言深信不疑?

对此最直观的解释是,近年来红十字会曝出了一系列负面新闻,除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捐赠信息不透明、财务管理混乱、“官僚化”倾向严重、违规出租救灾用仓库等等,都受到舆论的质疑诟病,其中“郭美美事件”尽管后来证实与红会无关,但已经让红会的声誉和公信力受到很大影响。这些都让红会给公众留下了比较突出的负面印象,让公众觉得红会就是一个“坏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闹出丑闻来,而且只要是红会闹出的丑闻,人们就大可信以为真并鸣鼓而攻之……

由于红会在一些人心中已形成某种“刻板印象”,对红会参与的公益项目、社会活动、公共事务严格审视,吹毛求疵,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编造、传播各种不实之词,在一些人那里就成为一种“习惯性质疑”。“习惯性质疑”如果发展到造谣中伤、恶意诽谤,那就涉嫌违法犯罪,红会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律须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而其他一些“习惯性质疑”,尽管未必都能成立,也难免让红会感到不舒服、不自在,其实质却是从不同领域和层面,对红会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帮助,目的是促使红会加快推进自身改革,加强和完善管理制度,尽快建立、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捐赠信息不透明、“官僚化”倾向严重等问题。

一些人对红十字会进行“习惯性质疑”,不代表对红会怀有巨大的偏见,更不意味着要把红会一棍子打死,而是客观反映了红会置身其中的现实舆论生态。等到舆论生态有了很大的改观,人们对红会的“习惯性质疑”逐渐转为“习惯性信任”,那时红会就可以深切地体会到,红会改进工作、改善形象以及发展和改革的全过程,或多或少都得益于公众的质疑和监督,红会遭受“习惯性质疑”是值得的。

周常武(北京 编辑)

近日,网上流传一条微博,“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元,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红会回应称,“严重失实”。(《法制日报》9月22日)

对于近年身处舆论漩涡的红会来说,这条微博杀伤力巨大。相信只要仔细看了红会的回应,并且了解献血法有关规定,知道红会与采血中心脱离,明白在无偿献血工作中,血液的采集、检测和存储、使用等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应该就不会再怀疑红会了。

这些年来,红会面临的质疑着实不少,作出的回应也着实不少,碰到的“老不信”也着实不少。何以这一次回应,就相对更有说服力呢?这里主要还是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它明确了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这也是红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所称的,“中国红十字会在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这就是制度的力量,挤压了想象的空间。

现实中经常听到有人“吐槽”,一些工作一些决策,虽然私下拍板了,而且没有私心,也进行了充分的权衡选择;从最后结果来看,决策也不错,既没有让集体利益受损,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取好处,但是,往往还是有人不理解,甚至在背后指指点点,怀疑其中“有故事”、“有蹊跷”。何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在现实中,可以找出若干这样的实例。但是,好制度不仅能够减少暗箱操作空间,还能够减少怀疑和想象空间。这些年来,红会为什么备受质疑且备感委屈?很重要的一点,还是源于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以及程序上的不公开不透明。大家都看到红会吸收了很多善款善物,可这些善款善物是如何管理和保存的,最终又用到哪里,发挥了什么作用,公众知之甚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没有出现挪用,即使没有人贪污,也留下了想象的空间。更何况红会确实发生了一些“丑闻”,更加剧了公众的怀疑。

在这个“人人都有摄像机,个个都是发言人”的时代,包括红会在内,我们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要坦然地、平和地面对监督。学会在舆论监督下工作,把权力装入制度的笼子,不给权力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不给社会留下怀疑和想象的空间,这是公共部门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20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989.42亿元,比2012年增长21.06%。而红会系统接收的捐赠总额为32.05亿元,占全国捐赠总额的3.24%。

去年捐赠总额增长21%,令人欣喜。而红会系统接收捐赠只占3.24%,让人遗憾。众所周知,红会系统包括红总会、红会基金会和地方红会,仅地方红会的数量就很庞大,红会系统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中长期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去年红会系统接收的捐赠额与红会系统的地位,似乎不相符,值得思考。

有学者表示,红会是一个人道主义组织,筹款并不是其主要工作。言外之意是,要客观看待红会接收的捐赠额在全国所占的比例。的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会的职责多达7项,自然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筹集款物。而接收捐赠超过七成的慈善会和基金会,则是以筹款为重要工作的。

换言之,红会系统接收的捐赠额与慈善会、基金会接收的捐赠额没有可比性。进而言之,工作重点不同是红会系统接收捐赠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有数据显示,在自然灾害严重的年份,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比较多,去年自然灾害相比往年不算最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红会系统的募捐额。

但在一般人看来,红会系统募捐额少还与两个因素有关:其一,红会自身改革力度不够。尽管“郭美美事件”的影响已经进入衰退期,但是红会本身的病根还没有去除,“郭美美事件”的后遗症还没有痊愈,人们在提起红会时不由自主地会联想到“郭美美事件”以及红会存在的其他问题。

尽管红会在“郭美美事件”后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以重塑社会形象,且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红十字会法仍没有做出修改,红会系统管理体制仍没有理顺,这就会影响到公众对红会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募捐额。

其二,地方红会影响了红会系统整体形象。尽管中国数千个地方红会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红会基金会在财务、配置、运作等方面基本处于独立状态,但事实情况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地方红会曝出的种种负面新闻,也会影响到整个红会系统的形象。

这个《报告》显示,红十字会透明指数较上年下降5.46%,且透明指数低于样本平均值。原因就在于,地方红会的得分普遍较低,就拉低了整个红会系统的得分——这仅仅是地方红会问题影响红会系统形象的一个缩影。地方红会透明度普遍较低,公众和企业自然不愿意向地方红会捐款,进而影响红会系统募捐总额。

尽管红会系统募捐额少有客观原因,但也有主观原因。为今之计,只有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才能重塑红会系统新形象。据悉,已颁布实施2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改已被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期待立法与体制改革同步,红总会与地方红会要么彻底脱钩,要么垂直管理。

在很多公众的印象中,募捐额是衡量一个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标尺,募捐额越多表明公众对公益组织的认可度越高,募捐额越少则表明公信力越低。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红会系统募捐额少,还是红会系统透明度下降,都在提醒有关方面要深刻反思红会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

张海英(北京 教师)

9月20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989.42亿元,而红会系统接收的捐赠总额为32.05亿元,占全国捐赠总额的3.24%。(9月21日《新京报》)

新的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出炉,红会占全国捐赠总额的3.24%,这一比例尤其打眼。近些年,红会受“郭美美事件”一系列负面新闻影响,一直令人关注,尽管今年郭美美谣诼已经澄清,但带给红会的公信危机是深远的,很难让人不把这结果和“信任危机”联系起来。

不可否认,“信任危机”加剧了社会慈善捐赠用脚投票的步伐,让红会的受赠额度持续走低。2013年近千亿的慈善捐赠中,企业是社会捐赠的主力,占有七成,而社会捐赠的主要渠道是基金会和慈善会,这充分说明经济的长足发展,企业捐赠已经成为社会慈善的主力军,通过自建慈善基金或者加入特定基金会,正在成为常态。

显然,这个权利具有社会进步的标识意义,它并不以政府管理社会慈善的意志为转移,反而是反衬出“大社会小政府”的力不从心。所以,以红会为代表的政府公益慈善受赠比例逐步下降,并不全然是信任危机所致,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结果。

红会不足4%接受社会捐赠的占比,真实反映出社会慈善组织的壮大与能力的显现,也折射出公益慈善的社会属性,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才会真正带来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相反,官方慈善“政慈不分”、管办一体的格局,无论是效率、能力,还是信任度,都难以满足现代公益慈善机制的要求,才是受赠乏力的根本症结,而红会不过是因为信任出现了危机,而显得症状更突出罢了。

一花独开不是春,把慈善交给社会去兴办,更符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政府应加快慈善公益改革,因势利导,放权社会,营造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更宽松的成长环境,并从立法层面解决好公益慈善的体制机制和透明规则,设置出可视的安全区。至于政府慈善组织,应当实现管办分离,逐步实现去行政化,以平等慈善公益主体的身份开展慈善运作,那么其健全的组织构架的优势,才能在整体慈善公益事业的格局中得到更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