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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首广为传颂的歌曲唱道: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然而这一壮阔豪情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只能重现在我们的心里,因为黄河水时有断流,万里长城也不复再现万里长,不仅大面积破坏严重,而且其中三成已经消失。

万里长城早在2004年就被列为全球100处濒危遗产名单,近日有媒体根据最新调查报道,长城墙体保存状况不容乐观,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万里长城缩水为千里长城,让炎黄子孙情何以堪。

万里长城的损毁有天灾的原因,更多则是人祸的因素。譬如上世纪80年代以前,沿线居民“靠长城吃长城”,直接从长城墙体上就地取材,土长城取土,砖、石长城直接拆除取材,用来盖房子、垒猪圈,更有的直接在长城上开路、种地,在长城下挖窑洞。80年代以后则是商业大潮的侵袭、发展的魔法,长城砖成了收藏新宠,各种旅游开发以及“野长城”探险都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与自然破坏比起来,人为破坏更严重。自然的破坏是一个累积的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通过人为的干预,通过修补和抢救可以把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但人为破坏往往是毁灭性的。

今天,关外有形的敌人消失了,然而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长城热”背后却是长城保护的阵阵寒意,最为热闹的大概要属管理权之争。譬如金山岭和司马台两地管理部门互殴轰动一时。与争做李白杜甫甚至潘金莲家乡一样,一些地方“向钱看”的保护和无序发展观更是一种破坏,以开发为名——长城变成了摇钱树,随意打扮、格调全无。近些年有的地方把上千年的土长城就地推倒,并在原址建起了和八达岭一样的砖长城……此类“保护性拆除”可谓暴殄天物。

尽管有《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但是面对战线如此之长的保护其实力有不逮。长城保护一直流于一种“小众情怀”,是少数长城管理者、专家和志愿者的事业,远远还没有成为全民意识。这种“到此一游”式的尴尬是“中国式保护”“中国式旅游”永远的痛。只有专业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再加上充足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最终吸引全民共同参与,才能形成一个保护长城的完善体系。

如歌中所唱,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内外是故乡。长城保护是对文化故乡的敬意,也是提醒我们,要让文化之根真正扎根于每个人的血肉之中。以我们的血肉筑起长城保护的“新长城”已然刻不容缓。如此,万里长城才能永不倒!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记者日前在河北省抚宁、卢龙、迁西等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据新华社报道)

80年代的时候,有一部在大陆上映的香港电视剧《霍元甲》,其慷慨激昂的主题曲里有一句歌词唱到“万里长城永不倒”,曾经激励了无数的中国人。但是将近30年来,万里长城虽然没有“倒”,但是却面临比“倒”还要严重的日渐消失。即使是因为风雨的侵蚀而倒了,至少还能剩下断壁残垣,还有被修复的希望,而像现在这样的消失,连构成长城主体建筑的灰砖都被偷盗、拆解和贩卖,那么这样的消失,就可能是彻底的消失,是无法修复的消失。

看了媒体虎扑篮球:国内大段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正在走向消亡的报道,很多公众和网友可能有些难以相信,因为他们或许刚刚从北京的八达岭长城、慕田峪长城旅游回来,觉得长城不是好好的在那里吗?每天都游人如织,也得到了专门的修缮和保护。但实际情况却是,这些能够被开发成旅游景区景点,能够给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带来真金白银的古长城,确实得到了很好的修缮和保护,没有倾倒与消失之忧,但是那些荒居野外,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区景点的古长城,却面临的着完全不同的命运:既没有人来欣赏它们,同时也没有人来保护它们,它们完全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

长城对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意味着什么,我想在这里就不用赘述了,鉴于它在华夏文明历史上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所以作为现代人,把它保护好,并且传承给子孙后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我们现在疏于对长城的保护,反而肆意去破坏它,糟践它,那么我们的子孙后代今后就只能通过书本资料、电视电影去看长城了,这样的历史罪责,是我们所承担不起的。

我们真的没有保护长城吗?当然不是。2006年我国《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一项历史文化遗产出台一部专门的条例,不能说我们不重视,但问题在于,由于《条例》既缺乏执法者,又缺乏具体细则,颁布实施以来基本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目前对于破坏长城的行为现在只能发现一起举报一起,然后再协调稽查队,等执法人员到现场后,文物可能已经被破坏了。这种事后诸葛式的保护,实际上成了对破坏长城的一种纵容。

保护长城已经刻不容缓,别让传承了几百上千年而“永不倒”的古长城倒在我们的面前。有了《条例》就要落实,而《条例》的落实除了需要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更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人力、财力上实实在在的投入,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有开发,无法为地方带来门票收入的古长城,不能因为无利可图就疏于保护。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万里长城正在变短,变得更残破。在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中,万里长城榜上有名。

一说到长城,人们都会想起八达岭、居庸关、山海关、慕田峪这些景区。殊不知,它们占整个长城的10%都不到,其余90%以上的长城,都处于无保护状态。换言之,万里长城大多淹没在无人问津的地方,岁月侵蚀之外更被人为破坏。以明长城为例,全长6259.6公里的人工墙体中,只有8.2%保存状况较好,其他部分保存状况都很差,甚至仅剩地下基底部分。

保护长城的话题,被有识之士提出已经很多年了,但鲜有全国性动作。大量长城遗址遗迹被破坏乃至消失,不是过去时,而是进行时。2006年,相关部门就提出要在一年内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可至今似乎也未出台;同样,十多年前,中国长城学会就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成立中国长城保护基金,至今似乎同样杳无音信。

美国人彼得·海斯勒在他那本《寻路中国》里,叙述了他由东海之滨沿着长城一路向西,横跨中国北方的万里行程。他在书里说,中国没有一所大学的学者以长城作为专门的研究领域,就算长城是中国人曾经最感骄傲和自豪的建筑物。中国的历史学家们一般都喜欢以文本研究为主,以史料研究政治制度。而野外考古,则只喜欢发掘古墓。对长城研究最彻底的,居然是一个叫石彬伦的外国人。

中国人似乎比较喜欢讨论长城的象征意义。谁来守护长城,怎样守护长城,拿什么守护长城,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更没有统一的行动。或许是因为长城不像别的文物,保护和维修可以圈起来,因为它实在太长了。这既需要有扎实细致的野外研究,也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日常守护,更需要有数量不菲的资金支持。

所以,无论是文物部门还是地方政府,似乎都没有这个能力做这件事。但是,这里也少有保护得好的例子,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就建立了长城守护员制度。当然,各地对野长城之所以没有保护意识,固然一方面是因为“无利可图”,但更重要的是因为责任不明确。

野长城的保护现状,其实是另一种公地悲剧。八达岭长城等知名景区,已经象征性地承担起了人们“当好汉”的愿景;而那些散落乡野的野长城,就像是无主的财产,无人问津,甚至对于它的存在很多人都会漠不关心。真正意义上的保护长城,不是要把它们都搞成旅游资源来开发,而是要杜绝更多的人为破坏,使其尽可能保留原状,不至于淹没于时代车轮的尘埃之中。

明确责任是保护长城的首要前提,所以,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该尽快出台,明确各方主体在保护长城中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基础上让《长城保护条例》真正落实到位,追究失职渎职者与违法破坏者的法律责任。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的作用,准许他们向全世界乐于为保护长城捐赠的人们募集资金,让他们以民间公益组织的透明和专业,既赢得捐赠者的信任也将长城保护得更好。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在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中,万里长城榜上有名。(6月28日新华社)

一说到长城,人们都会想起八达岭、居庸关、山海关、慕田峪这些景区。殊不知,它们占整个长城的10%都不到,其余90%以上的长城,都处于无保护状态。

很多人不爱研究长城,只喜欢讨论长城的象征意义。或许是因为长城不像别的文物,保护和维修可以圈起来,因为它实在太长了;这既需要有扎实细致的野外研究,也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日常守护,还需要有数量不菲的资金支持。所以,无论是文物部门还是地方政府,似乎都不愿意来趟这趟“浑水”。

当然,之所以各地对野长城没有保护意识,固然一方面是因为“无利可图”,但更是因为责任不明确——“不归我管”的皮球,当然会被踢得很远。野长城的保护现状,其实是另一种公地悲剧。八达岭长城等有名的景区,已经象征性地承担起了人们“当好汉”的愿景;而那些散落乡野的野长城,就像是无主的财产,谁家垒猪圈都可以前去搬几块砖,为了通行方便开条小路穿墙而过更是常事。

明确责任是保护长城的前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该尽快出台,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真正意义上的保护长城,不是要把它们都搞成旅游资源来开发,而是要杜绝更多的人为破坏,不至于淹没于时代车轮的尘埃之中。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记者日前在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调查显示,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消失的比例为30%。

或许应该承认,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单体线性文化遗产”的长城,确实在客观上面临许多非常现实而特殊的保护难度。数据显示,“历代长城总长度为21196.18公里。其中,明长城人工墙体长度为6259.6公里”且“大部分地处偏远”。因此,在“风雨侵蚀、人为破坏”下,长城保存状况总体堪忧,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说,并不让人十分意外。

然而,更须承认的是,身为“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之一”的万里长城,在2006年我国《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情况下,今天依然面临“近3成已消失”的破败局面,仍是令人痛心疾首、难以接受。

这样下去“万里长城”也许会只剩下“千里长城”。如此痛心的“长城之殇”所以会产生,除了确实客观存在的种种保护难度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显然还在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缺乏对万里长城的全面有效保护,相关的保护措施并不真正到位。这正像媒体报道指出的,“由于缺乏执法者,缺乏具体细则,《长城保护条例》仍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

具体来看,目前我们的长城保护几乎在所有关键的环节,都处于一种严重“亏欠”的状态。如“缺钱”——“长城经过的张家口市几乎全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政府确实无力出资维修和保护长城”;“缺人”——如长城沿线的“抚宁县文物部门在编人员只有9人,不可能仅靠这些人员完成巡查全县142.5公里长城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围绕究竟应“怎样去全面保护长城”等一些根本的方向性问题,目前我们同样也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规划设计和普遍共识,比如,对于长城保护究竟是“段落保护还是全程保护”、“原始保持还是‘整旧如旧’”、“开发保护还是继续‘养在深闺’”?

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改变这种长城保护的“亏欠”状态,并严格落实相关的保护责任,长城的全面有效保护,只能是继续沦为“一纸空文”,而“万里长城”不断残破乃至“消失”的趋势,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扭转。

记者日前在河北省抚宁、卢龙、迁西等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记者来到河北卢龙县刘家营乡东风村,首先看到村里房屋多是低矮破旧的建筑,但房屋本体和院墙使用的多是青灰色的长厚砖。村里老百姓表示,村子比较穷,所以早些年从长城上拆下这些长城砖来盖房。(6月28日《京华时报》)

长城的发展有着一个过程,有着历朝历代的建设。说到长城,大家想到的就是北京八达岭,而实际上,长城真的犹如我们的歌曲唱的那样------万里长城万里长。但是,长城的保护,却出现了“你我有别”。北京境内的长城由于成了景点,能够赚钱了,保护也就重视了。而在北京范围之内的其他境内的长城,则由于不能赚钱,也就成了弃婴。

在这些长城上,开始上演“不拆长城非好汉”。在古长城附近居住的村民,开始打长城的主意。有人拆了长城砖盖房。有人拆了长城砖卖钱,一块砖价值30元。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尴尬?专家表示说:“这些长城虽然也是长城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属于野长城,在监管上就不太重视”。

2014年中国长城学会开展了一项调查。显示,长城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以明长城为例,明长城的墙体只有8.2%保存状况较为良好,而74.1%的保存状况较差,甚至只剩下了地面的基础部分。“野长城”的悲剧原因是众多的。有的因为暴雨被冲倒了。有的也想像八达岭长城一样用于旅游,结果人来了不少,走的时候还会被游客“带走一块砖”。再加上村民的“不拆长城非好汉”,久而久之,有的地段甚至连地基都被拆走了。

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这唱出的是中华民族的气势磅礴。万里长城永不倒,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应该用一颗保护文物的心,采取措施,推迟它倒下的时间。这是珍贵的文物,假如对文物是重视的,何来“野长城”之说?当古长城遭遇了“拆砖盖房也涛涛”的时候,也就只有了无奈了。

拆长城砖盖房子,拆长城砖去卖钱,这固然是村民的不对。问题是,在这个“不拆长城非好汉”的过程中,监管部门真的作为了吗?实际上,即使这些村民不去拆砖盖房,不去拆砖卖钱,这些长城依然会“迅速倒”。这是因为这里压根就没有对文物的维护,这些长城都在自生自灭。即使村民不去拆除,等待长城的依然会是残垣断壁。说白了,这里的长城成了“野长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不能像八达岭长城那样,给地方政府带来“万里长城万里金”。无利可图,谁会投资维修和管理?

其实,没有“野长城”,只有“野监管”。我们都应该问一句:是谁纵容了“不拆长城非好汉”?但愿,万里长城永不倒不只是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