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的罗亚平落马后被冠以“最无能的贪污犯”。人们讥笑“罗亚平贪的胆子大,可贪的经验差,弄来的房子和钱都不会漂白,全装在了保险柜,纪委一查,想抵赖都不行。”(2010年8月20日《检察日报》)
像“创业难,守业更难”一样,贪官们总是在捞取不义之财后,为如何安全地保管这些钱而绞尽脑汁。看到“犯事”贪官的不义之财被从地板中扣出来,鱼池里捞出来,泥塘里挖出来,水管爆出来,收废品的捡出来,小偷偷出来,子女炫富炫出来,情妇举报告出来的新闻,尚在“潜伏”的贪官往往坐立不安,总是在思索“道高一尺”后,自己“魔高一丈”的应对伎俩。
有利用皮包公司来洗钱的。这些腐败官员,为将不义之财合法化,就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老婆孩子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或是先捞钱后洗钱,在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比如贵州省原交通厅长卢万里,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操作”贵州省用于修建公路等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6年间贪污受贿6000多万元。卢还涉嫌将大量公路工程交其亲属开办的“空壳公司”,涉案违纪违法金额上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