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美味龙虾导致“肌溶解”,因食用龙虾引起肌肉溶解症患者近期在南京各大医院频频出现的消息,这条新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2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当天傍晚6点左右,南京市卫生局专门就此事紧急召集了各相关单位进行部署,将从即日起着手调查龙虾事件。(扬子晚报8月24日)
虽然南京疾控中心一方面认为“不可能是‘洗虾粉’惹的祸”,另一方面却又“怀疑可能与化学物质有关系”(广州日报8月24日)。虽然最终结果有待深入调查,但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早已急不可耐地将“洗虾粉”视为“肌溶解”的罪魁祸首。
这样的担心并非无厘头,“洗虾粉”实则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别以为“三无产品”果真会如想象中那样的“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其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去年上海就曾明令禁止使用“洗虾粉”。也别以为“洗虾粉”像某些专家描述的那样“经清水浸泡和高温烹饪后会分解掉”,真就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上海市食药监部门去年调查就发现,“‘洗虾粉’的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和亚硫酸盐”,“还有很多不明成分”,并认为这种产品必然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法制日报2009年5月26日)
当然,仅凭对“洗虾粉”的“前科”,便草率作出判断,这有失客观。公众不愿等待最终真相的出现,既有“洗虾粉”依然存在的事实,也有由来以久对调查机制无法以实际言行服人的犹疑,还有对食品监管应急机制、纠错机制信心的滑落。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一起食品公共事件曝出后,首先应有必要的预警,而不是坐等媒体的一再追问;其次,对可疑食品或者添加剂至少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比如收紧监管措施;再者,对问题的调查要迅速、深入,还要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