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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夫妇因龙潭购地案获刑11年
2010-11-12 07:23:02

台湾“最高法院”11日公告当日已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家所涉4大弊案中的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案3审判刑定谳。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购地弊案各被判刑11年,并科罚金新台币一亿五千万元。陈敏熏给款部分各被判刑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五百万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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