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在与中消协共同举办的“推进明码实价”座谈会上透露,将对商品房销售推出明码实价的规定,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费等,都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实价。(《新京报》3月16日)
实际上,早在去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曾发出《虎扑篮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商品房明码标价不仅便于公众理性消费,而且也利于房地产企业提高信誉度,这本该是一种双赢之举,现实情况却只是消费者剃头挑子一头热,时至今日依然是“推进明码实价”座谈会上的焦点话题。
房地产企业之所以对明码标价讳莫如深,无非是在为随时上调价格做准备。在自主定价的基础上,当房地产企业连继续上调价格这样的“芝麻”都不愿舍弃的时候,如何能叫人相信他们会放下房价虚高的“西瓜”?如果楼市新政连最基本的透明市场环境都无法维护,想要阻止房价过快上涨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