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维斯楼"的问题没那么严重
来源:东南网 2011-05-27 编辑:黄水来
最近因为清华大学一幢教学楼,用捐资企业名字命名为“真维斯楼”,引起一阵热议。有的说是大学精神在铜臭中沦落,有的担心高校如此“有奶便是娘”,将来会不会出现有碍观瞻的“妇炎洁”楼、“杜蕾斯”楼。 其实事情没那么严重。 企业做公益事业,受益单位为企业扬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真维斯花钱要听个响没错,清华“投桃报李”也没错,但直接命名一个“真维斯楼”太露骨太直接,不好看。这有点像早期的广告,做广告本身没错,错在只会直着脖子喊“省优部优国优”,而好的广告,是营造一种分围,让人觉得,用他的产品,是成功人士,有品味的象征。好的企业形象,是靠不断地做公益事业积累起来的,不是这样急功近利,捐了点钱就迫不及待地把名字挂上大楼。 “真维斯”楼引起舆论哗然,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因为事情发生在清华。这么没文化含量的投桃报李,居然发生在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不可思议。这与陈光标式的慈善被批评“粗暴慈善”的道理是一样的。以高校之清雅,清华之尊贵,得到一笔捐款,就以企业之名命名一座教学楼,太掉价了。这和穷人得到一个红包,就挥动着几张百元大钞与“陈大善人”合影性质是一样的。但是清华大学至于这么“人穷志短”吗?你就不能拒绝这种“粗暴捐资”,而选择有品位,有文化的企业为赞助者? 至于担心出现“妇炎洁楼”、“杜蕾斯楼”,这多少有点“故作惊人之语”。生产某种特殊产品的企业,如果脑子正常,不会试图不分场合的广而告之,所以不会试图到高校赞助以自己品牌命名的楼。高校经费也不会短缺到“饥不择食”的地步,不会对赞助企业的要求“来者不拒”。人家清华不是有位教授说了吗?用“真维斯”命名,也考虑到这个名字不难听,可以解释为“真理维护者居于斯”,哈哈。(蜗牛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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